为充实部队基层一线执勤力量,确实做好元旦、春节期间消防安全保卫工作,提高全县消防安全保障能力,象州县公安消防大队拟从社会公开招聘12名合同制消防员。现就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12人
二、招聘时间
报名时间:截止2013年1月10日,报名携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明复印件(退伍军人带退伍证)。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二)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
(三)热爱消防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合同制消防战斗员必须具备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男性,18-23周岁,身高162cm以上,未婚,身体符合兵检合格条件,退伍军人、有大车司机(B照)及熟悉计算机操作或有灭火和抢险救援等特殊技能的可优先考虑或放宽到适当年龄要求。
四、管理和使用
招聘的合同制消防员经集中培训合格后,分配到象州县公安消防大队参与灭火救援执勤。合同制消防员实行准军事化管理,集中居住,执行24小时执勤战备制度,白天执勤训练,晚上休息,双休日原地休息,可按比例外出,每年安排15天公休假。
五、待遇等其他事项
合同制消防员工资福利待遇将按国家、来宾市政府和象州县政府有关规定执行,即享受工资、医疗保险、人身意外险、休假等待遇;按签订合同方式用工,一签二年,首次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可续签合同。
六、体检项目
1、临床检查(内、外、眼、五官);
2、化验:血尿便常规、乙肝两对半、肝功能、血脂两项、空腹血糖;
3、B超(肝、胆、脾、肾);
4、胸透;
5、心电图。
七、体型测量项目
1、头围;
2、胸围;
3、腰围;
4、身高;
5、鞋子码数(以作训鞋为准)
咨询电话:0772-4632789(象州县公安消防大队)
象州县公安消防大队
2012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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