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2年度价格鉴证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2〕99号),现就2012年度价格鉴证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通知如下:
专业名称 | 科目名称 | 试卷满分 | 合格标准 |
价格鉴证师 | 经济学和价格学基本理论 | 120 | 72 |
法学基础知识 | |||
价格政策法规 | |||
价格鉴证理论与实务 | |||
价格鉴证案例分析 | 100 | 60 |
最终成绩数据以书面形式通知为准。
四川省人事考试中心
2012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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