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等有关规定,经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拟录用刘志超等2位同志为广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工作人员,现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公示期间,如对拟录用人选有异议,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广西壮族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人事处或广西壮族自治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反映,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过期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12年12月25日—12月31日(共7天)
邮寄材料地址:南宁市怡宾路1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人事处或
广西壮族自治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邮政编码:530028
联系电话:0771-5530325、0771-5533506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2012年拟录用工作人员名单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出生年月 | 准考证号 | 毕业院校及专业 | 拟聘用岗位 |
1 | 刘志超 | 男 | 满族 | 1985年8月 | 20121101 | 中南大学法律硕士 | 投诉部 |
2 | 李佩霞 | 女 | 汉族 | 1988年9月 | 20121103 | 山西财经大学新闻学 | 新闻宣传部 |
广西壮族自治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2012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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