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岗位需求
一、高层次人才
二、其他专业技术岗
第二部分学校概况
第三部分引进人才的选聘条件及待遇
第四部分应聘材料要求
第五部分联系方式
第一部分岗位需求
一、高层次人才
第一层次:院士、长江学者、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等,专业不限,人数不限;
第二层次:学术带头人,专业方向见表1,人数若干;
第三层次:教授及其它正高级职称人员、博士后、博士,专业方向见表2。
二、其他专业技术岗
广西科技大学(筹)2012-2013年其他专业技术岗招聘计划
第二部分学校概况
广西科技大学(筹)坐落在广西柳州市,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学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
2012年3月教育部正式批准广西科技大学(筹)和柳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合并筹建广西科技大学。广西科技大学(筹)创建于1958年,是直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的地方工科院校。柳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创建于1951年。目前,学校占地4200多亩,共设三个校区,即东环校区(主校区)、柳石校区和柳东校区,建筑面积61.1万平方米。学校下设19个二级学院,5个教学部,22个研究所(中心),2所直属附属医院,有50个本科专业(方向),硕士学位授权点17个;学校面向全国29个省市招生,共有全日制普通在校本科生、研究生、留学生16000多人。
学校现有教职工1800多人,其中教授、副教授等高级职称的教师500余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教师占专任教师比例近70%。一批教师成为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博士生导师、广西八桂名师、广西高校教学名师、广西高校百名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广西高校优秀人才资助计划获得者、广西优秀教师、广西有突出贡献科技人员、柳州市有突出贡献专家等。
学校现有重型车辆零部件先进设计制造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广西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广西高校重点实验室等;有自治区级重点学科5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3个,自治区优质专业8个,自治区精品课程19门,自治区教学团队5个,自治区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实训基地7个,“车辆工程设计、制造及控制技术”团队成为广西高校首批人才小高地创新团队,“车辆零部件先进设计与制造创新研究团队”获得自治区级立项建设。2000年,学校被教育部批准确定为全国重点建设职业教育师资培训基地。
目前,广西科技大学(筹)已经站在新的历史发展起点上,面临新的重大发展机遇。学校将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树立质量立校、特色发展的理念,扎根柳州,立足广西,面向全国。争取通过5至10年的努力,把学校建设成为学科专业协调发展、区域特色和办学特色鲜明、若干学科国内知名、广西一流的综合性大学。
第三部分高层次人才的选聘条件及引进待遇
一、高层次人才的选聘条件
(一)热爱祖国,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有高度的责任感、较强的事业心和协作精神。
(二)具有扎实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理论知识,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能熟练地运用现代科技教育手段为教学科研服务。
(三)引进人才的年龄:博士研究生导师一般不超过55岁;教授及其它正高级职称人员的年龄一般不超过50岁;博士后、博士的年龄一般不超过45岁。
二、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待遇
(一)安家费
1.特殊人才面议。
2.博士生导师:10万元。
3.教授及其它正高级职称人员:8万元。
4.博士后:6万元。
5.博士:5万元。
如同时具备2个或2个以上条件者,按最高的一项发放安家费。
(二)职称
1.如属区外引进的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签约后可在未到校工作前,以我校同等人员身份参加副高以上相关系列高级评委会评审。如评审通过,则评委会评审结果自通过之日起保留
2年,在2年内调入的,则按规定程序报批,并办理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2.取得博士学位没有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可由学校聘为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享受相关待遇3年。
(三)住房补贴
1.博士生导师:学校提供30万元住房补贴(按服务年限逐年发放);如购买校外商品房时,学校预借住房首付款(住房首付款不超过住房补贴的70%),其余部分按服务年限逐年发放。
2.教授及其它正高级职称人员:学校提供20万元住房补贴(按服务年限逐年发放);如购买校外商品房时,学校预借住房首付款(住房首付款不超过住房补贴的70%),其余部分按服务年限逐年发放。
3.博士后、博士:学校提供15万元住房补贴(按服务年限逐年发放);如购买校外商品房时,学校预借住房首付款(住房首付款不超过住房补贴的70%),其余部分按服务年限
逐年发放。
夫妇双方均属引进人才,住房补贴按两者中最高的一位发给,另一位按本人条件应享受额度的50%发给。如学校无法安排过渡性住房,需自行住房居住的,则给予过渡性租房补贴700元/月,时间为12个月(如以其他方式落实住房的,则停止发放租房补贴)。
(四)科研启动费
1.博士生导师:工科、医学类10万元,其它学科5万元。
2.教授及其它系列正高级职称、博士后、博士:工科、医学类5万元,其它学科3万元。
(五)实验室建设费
1.博士生导师、特殊人才的实验室建设费面议。
2.教授及其它系列正高级职称:工科、医学类20万元,其它学科10万元。
3.博士后、博士:工科、医学类10万元,其它学科5万元。
(六)工资相关待遇
按学校确认的职称分别享受相应的工资及相关待遇,如遇政策变动则按新政策执行。
以上1—6款资金待遇为A类标准。根据学科专业、紧缺程度、学术水平、业绩成果等由学校确定分为A、B、C、D四类,A类按以上标准待遇,B类按60%,C类按25%,D予以接收,不享受相关待遇。
(七)其他待遇
1.博士生导师在招收博士研究生期间,按桂组通字[2006]137号文件规定每月发放生活补贴2000元。如有新规定,按新的规定执行。
2.引进人才的配偶可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多种形式安排或为其在柳州市内联系工作,并积极帮助解决子女就学等问题。
3.除以上待遇外,如引进时能作为学科、学术带头人的可增加以下待遇:
(1)优先安排办公用房和实验用房,按学校规定发放学科、学术带头人专项经费;
(2)如学校无法安排过渡性住房,需自行住房居住的,则给予过渡性租房补贴900元/月,时间为24个月(如以其他方式落实住房的,则停止发放租房补贴);
(3)通过多种方式优先协助解决配偶的工作问题。
(八)来校短期工作的教授、博士待遇面试。
第四部分应聘材料要求
一、个人简历
《广西科技大学(筹)应聘岗位报名表》:介绍个人情况,内容含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政治面貌、学历与学位、毕业院校、学习经历(从大学开始填)及工作经历、工作业绩、获奖情况、联系电话、手机、Email等。
二、相关证明材料
电子扫描件: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证书、其他反映本人学术水平的材料复印件(包括论著、获奖项目、专利、主持科研课题、学术兼职等情况)。
应聘者将上述电子版材料以“姓名-最高学位-毕业院校”的格式为邮件标题发至下述电子邮箱。
第五部分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广西科技大学(筹)人事处
联系人:韦显盛雷云
联系电话:0772-2687731(兼传真)0772-2687021
电子邮箱:gxutrsk@126.com
单位网址:http://www.gxut.edu.cn/
联系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东环路268号邮政编码:545006
附件:
表2:广西科技大学(筹)2012-2013年教授和博士招聘计划
《广西科技大学(筹)岗位应聘报名表》来源于广西科技大学网,最近更新2012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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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科技大学(筹)人事处
二O一二年十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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