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是自治区教育厅直属的高等职业院校。主校区位于南宁市科园大道39号,现有电力工程系、动力工程系、电子与信息工程系、管理工程系以及公共基础部、继续教育培训部等6个教学系部,有全日制在校生7598人。
为加强我院专业建设和教师队伍建设,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发〔2011〕155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经自治区有关部门同意,现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1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待遇
本次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9名,其中专任教师16名,辅导员2名,教辅人员1名。公开招聘岗位详见《广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公开招聘计划表》(附件1)。
聘用人员按事业单位全额拨款工资标准及待遇执行。
(二)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自觉遵纪守法,严于律己,廉洁奉公;
4.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知识、能力和素质,并符合招聘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职称等条件;
5.身体健康;
6.具备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 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 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或违纪违规被用人单位辞退的;
4. 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5. 违反国家计生政策的;
6. 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采用笔试、面试和综合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按照发布简章、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核、体检、公示和聘用等步骤进行,按照考试、考核的综合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经体检合格,公示无异议,报上级有关部门审批后予以聘用,并办理聘用的相关手续。
(一)发布公告(7个工作日)
2012年12月28日至2013年1月8日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和学院网站上公开发布招聘简章。
招聘简章的内容包括招聘单位简介、招聘范围、招聘岗位、招聘人员数量及待遇;应聘人员条件;招聘程序和时间安排,考试考核时间(时限)、内容、范围;报名方法等需要说明的事项。
(二)组织报名(5个工作日)
1.报名时间:2013年 1月9日至2013年1月15日止,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过期恕不受理。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3.报名地点:南宁市科园大道39号,学院行政楼五楼人事处。
4.报名要求:
(1)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1个职位。
(2)报名方法:现场报名时应提供以下材料(一式一份):
①《广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②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职称证、教师资格证、技能证原件和复印件(原件验证后交回应聘者);
③已婚应聘人员需提供县(市)及以上计生委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④工作证明。
⑤3张2寸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相片(报名登记表及准考证用)。
应聘者应如实提供上述材料。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5.安排参加笔试。若招聘人数和报名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确因需要通过本次招聘补缺的,须经自治区教育厅审核,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后,方能开考。
(三)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1.笔试命题:聘请校外和校内有关专家封闭组织命题、制卷。
2.笔试方式: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职业规范以及岗位所需的相关知识和技能的掌握及运用能力,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3.阅卷:组织校外和校内专家封闭阅卷,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学院网站上公布笔试成绩,并通知考生本人。
(四)面试
1.确定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按照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考生名单。达不到1:3面试比例的,须经自治区教育厅审核,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后才能进入面试程序。
2.面试形式:按照“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分三类岗位进行面试。即:
(1)教师岗位采取试讲说课的形式进行,试讲成绩满分为100分,试讲总时间20分钟。主要测试应试者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教学设计、教学过程、教学方法和教学基本功等。
(2)辅导员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总时间20分钟。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应聘者的专业知识、综合分析、语言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以及自我认知程度等。
(3)网站管理员岗位采取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的方式进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3.面试命题:聘请校外和校内有关专家封闭组织命题、制卷。
4.考官安排:面试考官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教育厅、学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校外专家等7至9人组成,其中校外单位专家人数所占比例不少于考官总数的三分之一;面试工作人员抽调学院有关系部、处室人员组成。
5.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并于24小时内在学院网站上公布。
(五)考核
1.确定考核对象:考试结束后,按照笔试、面试成绩4:6权重计分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5的比例确定考核人员名单。
符合专业技术七级(副高职称)以上人员或获博士学位、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硕士学位等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经自治区教育厅审核并报自治区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准,直接进入考核环节。
进入考核人员名单在学院网站上公布。
2.考核方式及内容: 考核采取访谈、调查等方式由公开招聘考评组组织进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3.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即取消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应聘者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3)应聘者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
(4)应聘者有违反如国家计生政策等违法违纪行为的。
(5)考核不合格。
(六)体检
1.确定拟聘人员:根据考试成绩、考核结果,学院党委研究,按照1:1确定拟聘人员。
2.组织体检:统一组织拟聘人员到县级以上具有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拟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的,从同一应聘岗位考核合格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递补人员。如递补人员体检仍不合格则该职位空缺。
(七)公示
1.公示对象:由学院党委研究确定的拟聘人员且体检合格的为公示对象。
2.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拟聘人员姓名、性别、专业、学历学位、职称、招聘岗位等。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要调查核实清楚。
3.公示范围: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和学院网站上公示。
4.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审批和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学院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同意,依次报自治区教育厅审核,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机构编制部门办理编制使用审批手续后,再办理聘用、工资等相关手续。
应聘人员应服从学院的工作需要定期到麻石水力发电厂、柳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等实训基地及南校区等校区工作。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不含寒暑假)。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咨询电话:0771—3217928
附件:
《广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doc》来源于广西人事考试网,最近更新2012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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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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