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花都区分局为市国土房管局的派出机构,同时受花都区领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履行辖区内的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房地产和测绘事业行政管理职责。为适应新型城市化发展要求,着力打造一支品德好、作风硬、能力强、结构合理的优秀基层人才队伍,拟面向全国公开选调8个职位、16名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花都区分局国土所科员职位。
二、选调范围
国内各级行政机关在编在职公务员或具备公务员身份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具体职位的选调范围详见职位表。
三、报考条件和资格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2.已完成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
3.2009年以来公务员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等次。
4.非广州市户籍应符合广州市人口准入条件(穗府〔2003〕72号),已婚人员的配偶户籍应符合广州市人口准入条件(穗府〔2003〕72号)。
(二)职位条件。
各选调职位的具体任职条件详见附件《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花都区分局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表中所列“以上”、“以下”均含本数,职级及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2年12月31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接受报名:
1.正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受纪律处分尚未解除的;
3.不符合职位任职要求的其他情况的。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方式: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由报考人员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rssgz.gov.cn)上报名。报考人员每人只可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
2.时间:2013年1月6日9:00至2013年1月8日17:00止。
3.填报:按网上提示方式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并报名。报考人员须对填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选调资格,并通报原工作单位。
4.打印:报考人员应于报名截止后第4日开始2日内,即2013年1月12 日9:00至1月13日17:00期间,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
1.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重点测试报名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1)时间和地点:具体以准考证为准。
(2)成绩查询。
笔试结束后第5个工作日开始2日内,报考人员可凭本人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2.面试。
(1)资格审核。
①审核对象。按照选调名额,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对象名额按拟选调人数计算,具体计算函数为:у=3χ(其中,χ代表拟选调人数,у代表面试对象人数)。面试资格审核对象人选出现空缺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各职位参加资格审核对象人数达不到1:3的,按实际通过资格审核的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②审核内容。面试前进行资格审核,确认报考者是否具有报考条件,资格审核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参加资格审核须提交的材料包括:身份证、户口簿、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公务员登记证明、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及职位设置其他条件要求的相应材料等。以上材料由参加资格审核人选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审核人核对原件后留存复印件。
③时间、地点:资格审核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并在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网站(http://www.laho.gov.cn)上公布。
(2)面试。
分两个环节:一是结构化面试,占面试成绩的40%,每半天一套试卷。测评要素主要包括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计划组织与协调能力、人际交往的意识与技巧、举止仪表气质等。二是考官提问,占面试成绩的60%。主要测试面试人员的相关业务和综合素质等。考生的面试成绩在报考职位面试结束后即时计出并通知考生本人。
(3)综合成绩。
考试综合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综合成绩低于60分不予选调。
(三)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按拟选调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员名单。考察工作主要考察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团队意识、沟通协调能力、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因选调人员政审或组织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导致岗位出现空缺的,根据单位需求,经选调单位研究,可递补考察人选。
(四)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考察等情况,对拟选调人员名单在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网站(http://www.laho.gov.cn)和花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huadu.gov.cn/hdrsj/index.html/)公示7天。公示中发现有影响选调的,经选调单位研究,可递补。
(五)办理转任手续。
公示期满,无影响选调情况的,按规定办理商调相关手续。
本公告由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花都区分局负责解释。
附件:花都区分局公开选调职位表
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花都区分局
二○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报名期间咨询电话:020-86822236,咨询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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