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环境保护局,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关于2013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社发〔2012〕525号)的有关精神,为做好我市2013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的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13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定于2013年5月25-26日两天,考试时间和科目安排如下:
5月25日
上午 9:00—12:00 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
下午 14:00—17:00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
5月26日
上午 9:00—12:00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
下午 14:00—17:00 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
全省统一集中在南京设立考点,考试具体地点可从准考证上获知。
二、组织分工
此项考试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环境保护局共同负责。考试报名等具体组织实施工作由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和环境保护行政部门负责报名资格的审查。
三、报考条件
(一)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报名参加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1.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见附件,下同)大专学历,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7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8年。
2.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学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5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学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6年。
3.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2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3年。
4.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1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2年。
(二)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截止于2003年12月31日前,长期在环境影响评价岗位上工作,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免试《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2个科目,只参加《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和《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1.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累计从事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业务工作满15年。
2.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取得环保部核发的“环境影响评价上岗培训合格证书”。
(三)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2013年12月31日。
四、科目设置及管理模式
考试仍设《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和《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4个科目。各科目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
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获得职业资格的条件是: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符合免试条件只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五、试题题型及答题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科目试题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其余3科试题均为客观题,在普通答题卡上作答。
报考人员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六、报名工作
2013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网上支付的报名流程。具体事宜如下:
(一)网上报名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3年1月4—18日。
报名网址:www.lyghrss.gov.cn/default_rskszx.aspx。
报名考务咨询电话:0518-85826670。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2013年1月17—18日。
资格初审地点: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朝阳东路1号原市劳动局317房间)。
报名资格条件咨询电话:0518-85812148。
1.初次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在照片审核通过后,备齐下列材料进行资格初审:
(1)网上下载的报名表和本人近期2寸同底(同上传电子照片,照片请严格按照2寸照片尺寸上传,制作证书将使用此照片)免冠照片1张;
(2)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和复印件;
(3)相应的学历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申请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还需提供相应的免试证明材料及复印件。
(4)业务工作证明(格式:×××同志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年,加盖单位公章)。
2.对于往年已参加过考试的老考生,只要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写相应报名信息,经网上支付成功后即可完成报名,不需再提交其他报考证明材料。
(三)网上支付
网上支付时间:2013年1月4—21日。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即可使用已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进行网上交费。交费成功的考生,方可视为报名成功。
(四)准考证打印及发票领取时间
1.考生于2013年5月21—24日登陆连云港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
2.考生如需开具发票,请于2013年5月27—31日持本人身份证至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务室(朝阳东路1号406室)领取考试收费发票,逾期不补。
七、收费事宜及教材征订
(一)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部分人事考试收费试行标准转为正式标准的函》(苏价费函〔2010〕51号)精神, 2013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科目按每人55元标准、其余3科按每人每科35元标准。
(二)有关考试大纲和教材征订及考前培训事宜,省环境保护厅将在江苏环保网上另行通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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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相关专业新旧专业对应表.doc》来源于连云港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网,最近更新2012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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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中“新专业名称”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高等教育司1998年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中规定的专业名称;“旧专业名称”指1998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颁布前各院校采用的专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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