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公务员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党群工作部,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13年度广告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2〕96号)要求,为做好2013年度广告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3年度广告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安排在5月25日、5月26日两天进行,考试考点设在福州,请各地按《福建省2013年度广告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工作计划安排表》(附件)认真做好网上报名、资格审核等工作。
二、报名条件按照原人事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
印发<广告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和<助理广告师、广告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116号)的有关规定执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助理广告师、广告师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申请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一)助理广告师考试报名条件:
1.取得广告学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广告专业工作满4年;
2.取得广告学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广告专业工作满2年;
3.广告学专业大学本科应届毕业生;
4.取得广告学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者学位;
5.取得其他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其从事广告专业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二)广告师考试报名条件:
1.取得广告学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广告专业工作满6年;
2.取得广告学专业本科学历,从事广告专业工作满4年;
3.取得含广告学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广告学专业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广告专业工作满2年;
4.取得广告学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广告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广告学专业博士学位;
6.取得其他专业上述学历或者学位,其从事广告专业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三、广告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分为助理广告师、广告师和高级广告师3个级别,2012年只组织助理广告师和广告师两个级别的考试。助理广告师设广告专业综合能力与法律法规(客观题)和广告专业实务(主观题)2个科目;广告师设广告专业综合能力与法律法规(客观题)、广告专业实务(主观题)和广告专业案例分析(主观题)3个科目,其中,广告专业实务和广告专业案例分析2个科目均为“广告策划”、“广告文案”、“广告设计”和“影视广告”4个专业类别。报考助理广告师和广告师的人员均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科目考试,方可取得资格证书。有关工作年限是指报名人员取得经国家教育部承认的正规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
四、2013年度广告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采用网上报名、网上缴费。2013年2月18日至3月3日全省考生须登录福建省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网址:www.fjpta.com),3月5日至6日现场资格审查(2012年曾报考的考生免审),2月18日至3月13日网上缴费。详情见网上《报考简章》。考试报名费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核定标准收取。
五、2012年曾报考人员无需进行现场审核。新报考人员于网上报名后,须用A4纸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并在《资格考试报名表》右下方粘贴与本人上传照片同底的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统一于2013年3月5日至6日携带以下材料到所属报名点进行现场审核:
(1)单位介绍信或直接在《资格考试报名表》上盖章(以上均须注明从事广告专业工作年限)。
(2)身份证和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香港、澳门地区居民申请参加广告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的,报名时应当出具本人身份证明、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者学位证书、从事本专业工作实践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六、考生应考广告专业综合能力与法律法规(广告师、助理广告师)、广告专业实务科目(广告师、助理广告师)、广告专业案例分析(广告师广告策划、广告文案、影视广告专业)时,考生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应考广告师广告专业案例分析(广告设计专业)时,考生须携带2B铅笔、黑色墨水笔、及绘图用12色以上彩色铅笔、彩色水笔、自动铅笔或1B铅笔、橡皮、转笔刀,确保用具能够完成考试,不得携带油性笔、荧光笔。广告专业案例分析为开卷考试,考生可携带3本以下正规出版物作为参考资料。各科试卷题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七、有关购买考试大纲、考试用书等事宜请与福建省广告协会联系(0591-88556675)
福建省公务员局 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
2012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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