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并经化州市组织和人事部门同意,化州市纪委监察局现向全市选调公务员,从事纪检监察工作。具体选调工作如下:
一、选调原则和办法:
本次选调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统一组织、集中考试、择优录取的办法,由市纪委监察局组织实施。
二、选调范围:化州市市直机关单位具有公务员身份的人员。
三、选调名额:4名。
四、选调岗位:市纪委监察局派驻纪检监察组科员。
五、选调条件:
1.政治坚定,品德高尚,坚持原则,清正廉洁,团结同志,无不良表现。
2.年龄38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后出生),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
3.现职为正股长以下(含正股长),且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有一定的电脑操作能力,能熟练运用“Word”和“Excel”进行编辑和排版以及具有电子邮件(E-mail)收发的能力。
5.有纪检监察工作经验或会计、审计、法律、文秘、计算机等专业资格者,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6、身体健康。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选调:
①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②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③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选调程序
1、报名时间、地点。报名时间:2013年1月6日至2013年1月21日。报名地点:化州市纪委监察局干部室(市委办公楼四楼东445室),联系电话:7366808。
2、报名及资格审核。报名时需携带2张一寸彩色免冠照片,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专业资格证、发表作品的原件和复印件,个人简历等,并填写报名信息表。
报名结束后,由市纪委监察局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经资格初审合格的准予参加考试。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查实有弄虚作假的,取消其选调资格并对其作出严肃处理。如符合资格条件人选不足1比3的比例,选调名额相应递减。
3、考试录用。分为笔试、电脑操作测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试用、录用等八个环节。
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从事党政机关工作必须具备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及党政机关公文写作能力,笔试成绩为100分。笔试阅卷结束后,按选调名额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拟定12名人选进行电脑操作测试及面试。
电脑操作测试:主要测试应试者运用“Word”和“Excel”进行编辑、排版以及利用电子邮件(E-mail)收发的能力。测试时间为60分钟。电脑操作成绩满分为10分。
面试:面试采用综合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试者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合作意识与技巧,报考动机与任职的匹配性、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为100分。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再加上电脑操作分合成总成绩。按选调名额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拟定8名选调对象进行考察。
考察:对拟选调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政治素质、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情况。
市纪委常委会根据考察情况集体研究,并按选调名额1:1的比例拟定4名选调对象进行体检。
体检:组织拟选调对象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因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缺额,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公示: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满后,不符合选调条件的,递补人选进行体检,体检合格的,进行公示。
试用:对公示合格人员实行为期半年的试用,试用期间不办理调动手续,在原单位工资、福利待遇不变,正常晋升职务、工资不受影响。
录用: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表现较好、符合岗位素质要求的,由市纪委监察局提出拟选调意见,按干部管理权限及公务员调动要求及程序,办理调动手续。表现较差、达不到岗位素质要求,或有不良表现的,回原单位工作。
七、相关事项
选调工作全过程接受社会和公众的监督。
凡参与选调工作的监考人员、面试考官及其他工作人员,严格执行有关的选调程序和考务工作纪律,并实行公务回避。
本简章由市纪委监察局负责解释。
中共化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化 州 市 监 察 局
2013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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