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不断完善村(社区)干部队伍激励保障机制,进一步优化我区事业单位人员结构,充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根据《重庆市人事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渝人发〔2006〕44号)精神,现面向全区村(社区)干部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三)坚持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公开考试,择优聘用。
二、招聘名额和岗位
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名,分配到镇下属事业单位工作。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合川区内现任村(社区)党委(党总支、党支部)正副书记、村民委员会(社区居委会)正副主任、村(社区)委员。
(二)招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廉洁奉公;
2.工作作风扎实,工作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截至报名前一日,担任村(社区)党委(党总支、党支部)正副书记、村委会(社区居委会)正副主任,满3年及以上;担任村(社区)委员,满4年及以上;任村(社区)党委(党总支、党支部)正副书记、村委会(社区居委会)正副主任不足3年,但其任职年限与之前任委员的年限合并计算后满4年及以上的在职村(社区)干部。
以前曾任上述职务1年以上,中间有间断,后又担任上述职务的,可以合并计算任职年限。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5.年龄为40周岁以下(计算日期截止报名前一日);
6.身体健康;
7.符合回避有关规定;
报考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①在党纪政纪处分期内或者近5年内受过警告以上(不含警告)党纪政纪处分的,以及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②任职期间村发生重大责任事故并负主要责任或领导责任的;③机关(事业单位)下派到村(社区)任职的;④2005年以来在公务员招录中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13年14月—15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6:00。
(二)报名地点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5楼521室),联系电话:42756176。
(三)报名要求及资格审查
1.报名程序:符合报考条件的对象,由个人提出报名申请,经所在镇街初审,区人力社保局进行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考试。
2.报名方式:报名时须持本人所在镇街出具的初审报考材料及任职证明、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原件且同时提供复印件一份;交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2张。
3.资格审查:由区人力社保局根据本简章规定审查报名资格,并对拟同意报名的人员在所在镇街、村(社区)和合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填写报名登记表,并按规定缴纳报名费。对于公示有异议但在参加笔试之前尚未查清事实的,可参加考试,但一经查实影响报考的,则在相应环节取消报考资格。招聘名额与符合报名资格的实际报名人数的比例未达到1:2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至规定比例。
(四)领取准考证
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在指定时间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五、考试
(一)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分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公共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满分100分;专业科目为《管理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考务事项详见《准考证》。
(二)面试。按照1:2的面试比例,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进入面试最后一名的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在参加面试前,经确认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其缺额按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达不到规定招聘比例的岗位,相应递减招聘岗位至规定比例。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即:由主考官提问,考生回答,主要考察考生的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举止仪表等,考生用普通话回答问题,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时当场公布。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察及资格复审人选。
六、考察及资格复审
按照《重庆市从优秀村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量化考察实施办法(试行)》实施考察。在量化考察的同时,按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考察和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方能进入体检。考察内容主要是德、能、勤、绩、廉,考察结果量化计分,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2×50%+面试成绩×35%+考察得分×15%,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并按四舍五入法处理。
七、体检
体检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最后一名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依次按考察得分高低、面试得分高低、笔试得分高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时,按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规定和渝人发〔2005〕25号文件的要求执行。
若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经重庆市公务员局同意,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如递补人员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按本简章确定体检人员的原则处理。
八、公示
由区委组织部、区人力社保局同时通过张榜和网络同时组织实施,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招聘人员招聘岗位、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准考证号、所任职务、任职年限、综合成绩等。张榜公示地点为拟聘用人员原工作镇街。
九、聘用及待遇
对考试、体检、考核、公示合格的人员,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由本人依次选择招聘单位。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以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规则进行排序。聘用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待遇。聘用人员首聘期为五年,聘期内不得向区外流动,否则取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资格。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转正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十、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人事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措施,是提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素质的重要手段,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参与考试、政审及聘用工作的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一定要自觉遵守人事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追究当事人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本简章由重庆市合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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