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土局,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关于2013年度全国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社发[2012]553号)精神,为做好我市2013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分工
2013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由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通市国土资源局共同负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国土局负责报名资格初审工作。具体考务工作由南通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二、考试时间及考点
2013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时间定于2013年6月15日(星期六)、6月16日(星期日)两天,具体考试时间和科目为:
6月15日上午09:00~11:00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
6月15日下午02:00~04:00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
6月16日上午09:00~11:00地籍调查(自备函数计算器)
6月16日下午02:00~04:30土地登记代理实务(自备计算器)
全省统一集中在南京设立考点,考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所注内容为准。
三、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香港、澳门居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报考级别为考4科)。
1.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4年;
2.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2年;
3.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1年;
4.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1年;
5.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博士学位,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1年。
(二)获准免试部分科目的条件:
2002年12月18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可免试《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和《地籍调查》2个科目,只参加《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和《土地登记代理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报考级别为考2科)。
(三)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获得毕业证前的实习时间不列入计算,其截止日期为2013年12月31日(满12个月为一年)。
(四)报考条件中所列学历要求必须是国民教育序列学历。
四、报名组织
(一)报名及支付方式:
1.新考生(指首次报名参加考试者、更改考试级别和更改报考专业的人员)采取先网上报名、上传电子照片,再现场资格审核,最后网上支付的形式。
新考生报名时间:
2013年1月23日9:00~2月6日16:00
新考生支付时间:
2013年3月9日9:00~3月14日16:00
报名和支付网址:http://www.ntpta.gov.cn
2.老考生(指往年已报名且资格审核合格并成功缴费的考生,不含更改考试级别和改报专业的人员)直接进行网上报名、上传电子照片和网上支付,无需现场资格审核,经网上支付成功后即可完成报名。
老考生报名时间:
2013年1月23日9:00~2月6日16:00
老考生支付时间:
2013年1月22日9:00~3月14日16:00
报名和支付网址:http://www.ntpta.gov.cn
注:网上报名系统内的报名表左上角显示有考生档案号的即为老考生。如老考生报名表无档案号,请仔细检查身份证号、报考级别和报考专业是否与往年报名信息一致。
(二)网上报名流程:
1.新考生网上报名流程
步骤一,网上报名填写报名信息和上传电子照片后,网上打印报名表;
步骤二,带齐报名材料,于规定时间内到规定的现场资格审核点(初审)审核报名资格;逾期未审核者,一律作报名自动放弃处理。
步骤三,现场资格审核合格人员,按初审合格回执单上要求务必于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支付;逾期未完成支付者,一律作报名自动放弃处理。
步骤四,初审合格人员需等待省厅4月中旬终审结果下发,终审结果下发后,将及时电话(手机)联系终审有问题考生并根据终审结果通知其进行资格终审复审,复审通过后方可获得报名资格,否则一律取消报考资格。
2.老考生网上报名流程
老考生(注:不可更改往年报考级别和专业)报名,只要在网上报名时填交往年考试的身份证号、姓名、档案号以及今年报考科目及其他各项报名信息,上传电子照片,照片审核通过后经网上支付成功即可完成报名,不需再提交其他报考证明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对于上年度档案号遗忘者,可在南通人事考试网(www.ntpta.gov.cn)“成绩查询”栏目凭身份证号码查询本人档案号。档案号是滚动管理的依据,请考生保管好,以备下年度报考时使用。
(三)新考生现场资格审核(初审)安排:
资格审核时间:2013年3月8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资格审核具体地点:南通市政务中心(市工农南路150号)裙楼三楼E074人事考试窗口。
(四)新考生现场资格审核提供材料:
1.首次报考人员(含更改考试级别和更改报考专业的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网上报名系统内打印的2013年度报名信息登记表(考生务必如实填写,为确保报名表条形码清晰,请在报名结束前用激光打印机打印好报名表,报名表请勿彩打。同时报名表“单位意见”一栏如实填写业务工作年限证明及加盖单位公章,供现场资格审核参考,);
(2)本人近期2寸同底免冠照片1张(同上传电子照片,请贴好于报名表右上方空白处);
(3)相应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非全日制院校毕业生应同时提供档案管理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学籍登记表或教育部学信网网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
(4)免试人员需再提供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有2个以上学历的或参加工作后又取得高一级别学历的报名者应同时提供本人前学历证书原件;
(6)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须正反两面复印)
2.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自我检查报考资格,如果在省终审中被查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的报名费用将不再退回。
3.凡使用假学历证书的报名者在资格审核过程中一旦被查出,假学历证书将予以没收,个人报名信息将录入全省假证库,并视情节轻重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且支付的报名费用不再退回。
(五)网上报名信息填写及修改注意事项:
考生在网上报名时,一定要注意所填信息的准确性。姓名、身份证号、报考专业、报考科目、报考级别等重要报名信息务必准确、详细填写,联系电话填写本人手机号码,六县(市)、区考生工作单位要标明自己所在地区,如“如东县××公司”、“××集团(通州区)”。
考生电子照片未审核前,考生可自行修改报名信息;考生电子照片审核通过后,需要更改重要报名信息的(重要报名信息一般指:姓名、身份证号、报考专业、报考科目、报考级别、联系电话等),请拨打59000252、59000251申请退回电子照片后,考生可自行修改报名信息,重新上传电子照片;考生资格审核通过且交费后只可修改报考姓名、身份证号信息,其余所有报名信息一律不可以修改。请于2013年3月8日上午9:30-11:30,下午2:00-17:00,携带考生身份证复印件到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中心网络信息部(市工农南路150号政务中心主楼1016室)现场办理信息更改手续,逾期不再受理任何报考信息修改。
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考中心函〔2010〕45号文件精神,全国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信息修改说明要求:凡考试结束后,应考人员发现因本人报名时的原因造成报考信息与身份证、姓名等重要信息不一致的,证书信息修改由相关考试注册管理机构负责处理,人事考试部门将不予修改其任何报考信息。
(六)准考证网上打印。考生于2013年6月6日起登陆南通人事考试网(http://www.ntpta.gov.cn)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凭本人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并加盖公章的户籍证明)和“准考证”参加考试,两证齐全方可进入考场。
(七)报名电子照片上传要求:
1.照片为考生本人大头正面免冠近照(证件照),背景色要选用蓝色或白色或红色作为底色;
2.照片大小像素等信息要进行编辑裁剪,可以点击以下电子照片网上编辑器:http://www.imagemodify.cn/default.aspx;
3.严禁上传风景照或生活照或艺术照,头像后不能出现杂物;
4.严禁上传使用摄像头等非专业摄像装置拍摄的电子照片
5.确保编辑好的电子照片头像轮廓清晰,不能模糊,照片上严禁出现姓名、号码和印章痕迹。
(八)有关网上报名的具体流程、操作方法请参见“网上报名指南”、网上支付“常见问题、留言咨询”等有关提示。
五、考试科目及管理模式
(一)考试仍设《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地籍调查》和《土地登记代理实务》4个科目。
(二)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其报考级别为考4科)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符合免试条件只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其报考级别为考2科)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才能取得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证书。
(三)报考级别不可随意更改,如需更改往年报考级别,须以新考生身份进行重新报名、审核,且滚动年度内的成绩一律作废。
六、试题题型及答题方式
(一)《土地登记代理实务》科目试题为主观题,采用网络阅卷,在专用的答题卡上作答,考生须注意:1.答题前要认真仔细阅读答题注意事项(答题卡首页);2.严格按照指导语要求,根据题号标明的位置,在有效区域内作答;3.为保证扫描质量,须使用黑色墨水笔作答。
其余3科均为客观题,在普通答题卡上作答。
(二)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存储功能的函数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草稿纸由考点统一发放和回收。考生“严禁携带资料及手机等通讯工具入座,违者按人社部12号部令规定的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七、教材征订
辅导教材征订由考生自行征订,征订办法详见附件1。
八、收费事宜
(一)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和核定省人事考试中心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05〕18号、苏财综〔2005〕1号)精神,2013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考务费按每人每科60元、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
(二)报考者有收费票据需求的,请凭身份证和准考证于考试结束后一年内每周一、三、五下午到南通市政务中心(市工农南路150号)裙楼3楼E074窗口领取。逾期不领,按自动放弃处理。
九、其他
考前网络在线培训信息请登录南通人事考试网网上培训栏目自行查阅。咨询电话:59000247。
报考咨询请先查看南通人事考试网咨询台的“考生留言”栏内的相关信息或通过网上“考生留言”栏咨询。
成绩查询:南通人事考试网www.ntpta.gov.cn。
附件1:考试辅导教材征订办法
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通市国土资源局
2013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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