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和《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现将我会2013年度录用机关工作人员专业笔试和面试安排通知如下:
一、面试安排
(一)职位名称及分数线
职位名称 | 面试分数线 |
办公室综合协调处主任科员以下 | 109.10 |
经济信息部市场调研处主任科员以下 | 108.40 |
国际联络部对外联络工作主任科员以下 | 115.40 |
展览部出国(境)展览工作主任科员以下 | 109.80 |
(二)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安排:
准考证号 | 姓名 | 面试时间 |
927123024617 | 叶雨娇 | 2月27日(周三)上午(注:8:30前进入候考室,8:50后不得入场,抽签决定面试顺序) |
927133050511 | 李闻莺 | |
927170191415 | 张惠 | |
927171152007 | 王敏杰 | |
927171462117 | 胡齐明 | |
927131311215 | 周鸿 | 2月27日(周三)下午(注:13:00前进入候考室,13:20后不得入场,抽签决定面试顺序) |
927135012705 | 唐虹艳 | |
927139862312 | 李锋 | |
927144061623 | 卿峰 | |
927171462104 | 李珺 | |
927131244209 | 刘琳 | 2月28日(周四)上午(注:8:30前进入候考室,8:50后不得入场,抽签决定面试顺序) |
927135512726 | 陈青 | |
927137090206 | 于涵 | |
927170180430 | 孔[哲] | |
927170310628 | 陈燕 | |
927171102415 | 苏益 | |
927171161617 | 唐蕴佳 | |
927171380511 | 张晓辉 | |
927171451201 | 王旭 | |
927171680718 | 杨添怿 | |
927121315418 | 吕达 | 3月1日(周五)上午(注:8:30前进入候考室,8:50后不得入场,抽签决定面试顺序) |
927133051112 | 姜思远 | |
927144061630 | 鄢梦娇 | |
927170150701 | 凌凤 | |
927171460218 | 宁沙沙 | |
927171530609 | 杨雪 | |
927171550109 | 宋雅静 | |
927171550908 | 张铮 | |
927171591418 | 孙阳 | |
927171601226 | 孔令龙 |
(三)专业笔试安排
1.所有考生都必须参加专业科目笔试,具体科目及所占综合成绩比例以招录公告发布的信息为准。
2.考试时间:2013年2月26日(周二)
(下午14:00-16:30,请考生13:30前进入考场,13:50后不得入场,并取消参加面试资格。)
(四)专业笔试和面试地点
地点: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一楼接待室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一号(西长安街沿线,地铁一号线南礼士路站出口即到)
二、考察人选产生原则
专业笔试、面试结束后,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考察入围人选。
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占50%,专业笔试和面试合成成绩占50%。
三、专业笔试和面试资格确认
请入围考生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书面回复是否参加专业笔试、面试。逾期未按要求确认的,视为自愿放弃专业笔试和面试资格。
(一)愿意如期参加专业笔试和面试的考生,应在2013年1月23日18:00前通过传真件或电子邮件方式回复,标题明确为“确认声明”,正文为“本人***(姓名,准考证号)确认参加2013年度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报考职位名称)职位专业笔试和面试”,并注明联系方式(固定电话、手机及电子邮箱)、声明人和日期。
(二)自愿放弃专业笔试和面试资格的考生,应在2013年1月23日18:00前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书面声明。标题明确为“放弃声明”,正文为“本人***(姓名,准考证号)自愿放弃参加2013年度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报考职位名称)职位专业笔试和面试”,并注明联系方式(固定电话、手机及电子邮箱)、声明人和日期。
对放弃专业笔试和面试但又不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放弃专业笔试和面试声明书的考生,我会将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后果自负。
四、专业笔试和面试资格复审
根据有关招考规定,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录过程。
(一)请所有考生按要求提交下列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
2.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3.考生报名登记表(可从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下载),手填并粘贴1寸彩色照片(与报考时提供的照片一致),准确、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在职学习教育请注明)。
4.已取得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各学历层次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5.报考职位所要求的有关证明材料,如外语等级证书复印件、所发表文章的复印件等。
6.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具体身份,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1)应届毕业生需另外提供:学生证复印件、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如因学校放假等原因无法盖章的,请事先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告知我会,并将推荐表复印件先行邮寄,原件盖章后邮寄。
(2)社会在职人员需另外提供:工作证复印件(如所在单位未制作工作证,需在同意报考证明中注明现工作情况)、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并加盖公章)。开具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我会同意后,可在体检或考察前提供。
(3)目前处于待业状态的人员需另外提供:待业证明(由户籍所在地街道或人事档案存放单位开具,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开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4)留学回国人员需另外提供:留学回国证明复印件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复印件。
以上材料(各一份)请考生通过邮政特快专递(EMS)于2013年2月4日前(以邮戳为准)邮寄至我会人事部(邮寄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外大街一号中国贸促会人事部综合处,邮编100860)。
(二)上述材料邮寄为复印件的,原件请于参加专业笔试、面试时提交。
(三)考生应按上述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应材料。对于逾期未提供或经查实提供虚假材料的,我会将取消其参加专业笔试和面试资格,将有关情况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并将按规定递补人选参加面试和专业笔试。
五、递补考生人选及事项
因考生自愿放弃、提供虚假材料等原因出现递补情况时,我会将另行发布公告,公布具体人员名单及相关事项。
六、注意事项
(一)考生交通、食宿费用自理。外地来京考生可凭票据报销火车硬座费,并领取食宿补贴。
(二)为保证招考工作顺利进行,我们将及时在国家公务员局网站及中国贸促网(www.ccpit.org)上公布有关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
联系电话:010-88075968;88075918;88075938(传真)
电子邮箱:hr@ccpit.org
中国贸促会人事部
2013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