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学与重庆市旅游局已于2012年9月联合成立了重庆旅游人才发展研究院,为重庆市旅游业培养高端人才。重庆大学将从2013年起,每年为重庆市旅游业培养博士研究生,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⒈重庆大学2013年为重庆市旅游业招收5名博士研究生,专业涉及旅游管理(120204)、产业经济学(020200)、企业管理(120202)、园林景观学(0834),并可包括工商管理(1202)、应用经济学(0202)和管理科学与工程(1201)三个一级学科的其他专业。具体招生的专业方向和导师人选附后。
⒉ 考生报考现场报名时,应向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书面申请,表明报考重庆市旅游局委托培养博士研究生的意愿。
⒊ 考生达到录取条件时,在正式录取前应与重庆市旅游局签订委托培养合同,可享受以下待遇:
⑴ 博士生学习期间的学费由重庆市旅游局专项资金资助。
⑵ 攻博期间生活费由重庆市旅游局补助,资助期按5年计算,不足5周年即毕业者,按实际攻博年限资助。
⒋ 博士生毕业后须在重庆市旅游局认定的岗位工作5年,包括重庆市或区县旅游局机关或者所属企事业单位、旅游业相关企事业单位;5年后可以自主择业。
⒌ 攻博期间解除合同者,或毕业后在重庆市旅游局认定的岗位工作不足5年者,应按合同返还已获资助及相关补贴。具体条款详见重庆市旅游局拟定的委托培养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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