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宋庆龄基金会2013年度考试录用机关工作人员笔试工作已经结束。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现按照公共科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录用人数5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员名单
办公室行政财务处科员岗位:
序号 | 准考证号 | 最低分数线 |
1 | 946139412115 | 112.90分 |
2 | 946111171508 | |
3 | 946134129019 | |
4 | 946139762030 | |
5 | 946137041914 |
基金部公益合作处科员岗位:
序号 | 准考证号 | 最低分数线 |
1 | 946171680923 | 113.60分 |
2 | 946132012029 | |
3 | 946137013910 | |
4 | 946137064309 | |
5 | 946139412615 |
事业发展部资产管理合作处科员岗位:
序号 | 准考证号 | 最低分数线 |
1 | 946137012721 | 115.30分 |
2 | 946122104328 | |
3 | 946171421926 | |
4 | 946171123307 | |
5 | 946171363314 |
二、面试时间
(一)办公室行政财务处科员岗位、基金部公益合作处科员岗位面试时间为2013年2月28日(周四)上午9时整。考生须于8:20分到达考场确认身份,截止当天上午8:50分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
(二)事业发展部资产管理合作处科员岗位面试时间为2013年2月28日(周四)下午13:30时整。考生须于12:50分到达考场确认身份,截止当天下午13:20分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
(三)到场时须携带下列材料进行核对:
1.身份证明(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等)原件
2.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
3.报名登记表
4.报考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原件及复印件
迟到、材料不全或故意瞒报、谎报个人主要信息者,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地点
中国宋庆龄基金会(北京市西城区裕民东路5号瑞得大厦12层)。
我会位于北三环中路安华桥西北侧,考生可乘地铁8号线、运通101、运通104、运通201、300、367、387、特8等在安华桥西站下车。
四、面试确认
请所有面试考生于02月18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确认是否参加面试(邮件地址:qianyu@sclf.org)。未确认的考生,经进一步核实后,将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如放弃面试,请在面试前5天与与我单位电话沟通,对随意放弃面试的考生,我单位将视情况上报给公务员管理部门。
面试考生请于2013年02月18日前将以下材料寄至中国宋庆龄基金会人事保卫部(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裕民东路5号瑞得大厦1207房间,邮政编码:100029):
1.身份证复印件、准考证复印件、社会在职人员的工作证复印件、应届毕业生的学生证复印件。
2.社会在职人员需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和大学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需所在学校的报名推荐表(加盖公章),待业人员须提供由户籍所在地居委会、社区、街道、乡镇或相关劳动社会保障机构开具的待业证明。
3.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要求信息准确,时间连贯,个人学习、工作经历详实。
4.个人工作学习所取得成绩和荣誉的相关材料及证书复印件。如有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发表的文章,请将复印件随其他材料一起邮寄至我单位。
5.“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四类人员,需提供相应的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复印件。
面试材料如不能及时报送请联系我单位说明情况,否则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考生所提供的证件、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对于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的考生,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或录用资格。
五、体检、考察相关情况说明
中国宋庆龄基金会2013年度招录机关工作人员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选。其中,体检的人数与录用计划的比例为2:1;考察的人数与录用计划的比例为1:1。
六、联系人:钱宇
七:联系电话:64451839、82993965(fax)
特此公告。
二○一三年一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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