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招投标协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工作人员报名工作已结束,为做好下一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专业岗位报名情况
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工民建专业报名人数为2名,法学专业报名人数为8名,按照2013年元月18日六安市人才服务中心、六安市招投标协会发布的《六安市招投标协会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第六条要求,对法学专业报名人员进行招考;工民建专业报名人数只有2名,直接进入考查比选阶段。
二、考试内容
考试内容为:法学专业知识、机关单位企业工作通用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等。
三、《准考证》发放
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核发《准考证》,报考者于2013年2月28日上午到市军转培训中心(市梅山路48号)领取《准考证》,于3月6日持《准考证》到指定考场参加考试。
四、体检与考核
依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列顺序,按1:3比例确定体检、考核人选。如在最后一名出现同分时,以所报考的专业笔试成绩高低确定。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和考核工作在市人社局指导下,由六安市招投标协会统一组织。
五、聘用
经体检、考核择优拟聘用人员,公示一周无异议后,由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人事代理手续。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实用三年一聘,一年一考核。
本公告由六安市招投标协会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64-3370010
六安市人才服务中心、六安市招投标协会
二〇一三年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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