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公务员局和海关总署的统一部署,现就北京海关201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安排通知如下:
一、面试时间
2013年2月27日至3月1日。面试开始时间:上午8:30,下午13:30。每个考生到达考场报到具体时间见通知附件1。
二、面试地点
北京海关所属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关。考场地点位于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中路14号,位置图和乘车路线见通知附件2。
三、面试入围分数线
报考职位代码 | 职位名称 | 笔试最低分 |
701001001 | 文秘 | 115.9 |
701002001 | 旅检 | 108.9 |
701003001 | 监管一 | 110.4 |
701004001 | 监管二 | 98 |
701005001 | 技术一 | 110.3 |
701006001 | 技术二 | 106.8 |
701007001 | 财务管理 | 105.5 |
701008001 | 海关业务 | 86.1 |
四、面试注意事项和要求
1、考生要按规定面试时间提前30分钟,即上午场8:00,下午场13:00,到达考场办理面试报到手续。开考前10分钟仍未到达考场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2、面试报到需提交本人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社会在职人员为工作证或其他工作证明原件)和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原件以备核对;先期邮寄材料不全的要补交齐全。面试前所邮寄的资料和面试时提交的证件和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证件及个人资料的,一经查实,按照规定取消录用资格。
3、考生须遵守考场纪律,服从工作人员指挥,陪同亲友不得进入考场区域,严禁考生携带通讯和录音、录像等电子设备进入考场。
4、请考生务必保证所提供的联系方式能够及时联系到本人,如报名时提供的通讯方式有误或有变动,请立即将变动情况告知我关。
5、考生参加面试的住宿、交通费用自理。请参加面试的考生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安排好交通和住宿,并注意安全。
五、确定体检人选和体检要求
根据国家公务员局和海关总署的有关规定,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职位体检和考察人选。综合成绩的计算方式为:综合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200分制)×25%+面试成绩(100分制)×50%。面试比例达到1︰3的,相同职位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并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面试比例低于1︰3的,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海关总署规定的60分合格分数线,方可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面试成绩根据国家公务员局的规定通过网络对外发布,考生可在面试后第二天通过成绩查询网站进行查询。面试成绩公布后,我关将电话通知入围考生进行体检。
具体体检安排另行通知。
六、面试咨询电话
010-85736249。
北京海关
2013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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