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及《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现将我办2013年度公务员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考生
序号 | 准考证号 | 职位代码 | 职位名称 | 进入面试最低分数线 |
1 | 384151081716 | 903384001 | 综合处文秘工作人员 | 113 |
2 | 384151082705 | 903384001 | 综合处文秘工作人员 | 113 |
3 | 384151083725 | 903384001 | 综合处文秘工作人员 | 113 |
4 | 384151110527 | 903384001 | 综合处文秘工作人员 | 113 |
5 | 384151111724 | 903384001 | 综合处文秘工作人员 | 113 |
6 | 384139744713 | 903384002 | 资质管理处行政工作人员 | 107 |
7 | 384144050614 | 903384002 | 资质管理处行政工作人员 | 107 |
8 | 384151053805 | 903384002 | 资质管理处行政工作人员 | 107 |
9 | 384151091515 | 903384002 | 资质管理处行政工作人员 | 107 |
10 | 384162110919 | 903384002 | 资质管理处行政工作人员 | 107 |
参加面试的考生,请务必于面试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内发送《面试确认函》(见附件1)到LUHL@SERC.GOV.CN确认参加面试。请各考生以“XXX(考生姓名)面试确认函”为邮件标题。邮件发送后,同时进行电话确认(028-85254657、85254672)。
考生放弃面试资格的,须在面试前2天通知我办,并将由考生本人签名的“自愿放弃面试声明书(见附件2)”和考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传真我办(传真号码:028-85256960),同时进行电话确认。已确认参加面试而又随意放弃面试的,将记录在案。
二、面试时间
所有考生请于2013年3月1日(星期五)下午2:30到四川电监办8006考务办公室报到,并进行资格审查。
2013年3月2日(星期六)上午9:00开始面试。全体考生请于面试当日上午8:30前到面试地点候考室报到,进行面试资格复查和面试顺序抽签。截止面试当天上午8点50分仍未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将按规定取消其面试资格。
三、面试地点
考场:四川电监办8005室。
候考室:四川电监办8002室。
地址: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47号华能大厦。
乘车线路:成都火车北站乘地铁1号线→桐梓林站C即到;成都双流国际机场乘机场大巴→人民南路四段南即到(出机场高速即到);市内公交线路16、99、118路到桐梓林站经地下通道即到。招录机关位置图见附件3。
四、资格审查材料
(一)本人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所有考生)。
(二)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所有考生)。
(三)本人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所有考生)。
(四)报名登记表并贴1寸免冠彩色照片的原件及复印件(所有考生)。
(五)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背面注明姓名(所有考生)。
(六)工作证原件及复印件(所有考生)。
(七)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并粘贴1寸免冠彩色照片的原件及复印件(所有考生)。
(八)加盖公章的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所有考生)。
(九)通过计算机等级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考综合处文秘职位考生)。
考生应对本人提交的材料负责。如缺少资格审查所需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或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我办有权取消该考生参加面试的资格,并将有关情况报国家公务员局备案处理。
五、面试程序及要求
(一)按照报考职位,抽签决定面试顺序。
(二)面试当天按规定实行封闭管理,考生不得携带通讯设备进入考场和候考室,自行携带的须暂时交由监考人员统一管理,面试后归还。
(三)考生必须遵守面试考场规则,若有作弊行为,即取消其考试资格;候考期间应听从工作人员的安排,不要大声喧哗;面试后即离开考场,不得回到候考室。
(四)考生考前需签订保密承诺书,不得对外泄露试题信息。
(五)所有参加面试的考生食宿费用自理。
六、成绩公布
3月2日在面试工作全部结束后,电话通知考生综合成绩。3月3日,通过国家公务员考录网站和四川电监办网站(网址:http://cdb.serc.gov.cn)公布面试成绩。综合成绩为百分制,计算方法为: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2×50%+面试成绩×50%。
参加面试考生人数少于录用计划数3倍的,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本次面试考官组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
七、体检、考察人选的确定
(一)体检
根据综合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我办负担。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参考体检结果,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工作将在体检之后进行。
(三)递补
遇有考生体检不合格或考察对象有违反相关规定情况,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的情形造成体检、考察对象空缺时,我办将按照综合考试成绩顺延递补体检、考察对象。
请各位考生提前做好相关准备,保持通讯畅通,以便联系。
联系人:卢宏亮 李开伟
联系电话:028-85254657、85254672
传真:028-85256960
附件:1.面试确认函
2.自愿放弃面试声明书
3.招录机关位置图
四川电监办
2013年2月20日
附件1:面试确认函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四川电监办:
本人XXX,身份证号:XXX,准考证号:XXX,报考你办XXX(职位代码)职位,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为XXX分,已进入该职位面试范围,本人愿意参加面试。
联系方式:手机:XXX,固定电话:XXX,通讯地址:XXX。
年 月 日
附件2:自愿放弃面试声明书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四川电监办:
本人XXX,身份证号:XXX,准考证号:XXX,报考你办XXX(职位代码)职位,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为XXX分,已进入该职位面试范围。现本人自愿放弃参加面试,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联系方式:手机:XXX,固定电话:XXX,通讯地址:XXX。
特此声明。
考生签名:
年 月 日
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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