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国家公务员局201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有关文件规定,现将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华东监管局2013年度公务员招考面试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员
报考职位 | 准考证号 | 面试最低分数 |
价格财务监管岗位工作人员 | 377134121706 | 104 |
377133059412 | ||
377132039912 | ||
185144044408 | 104 | |
输供电监管岗位工作人员 | 377134121708 | 105 |
377134121714 | ||
377132471828 | ||
377145070616 | ||
377133058019 | ||
电网安全监管岗位工作人员 | 377113015112 | 110 |
377132029621 | ||
377133202409 | ||
377142202628 | ||
377133253417 | ||
资质业务咨询受理岗位工作人员 | 377133251704 | 108 |
377150020920 | ||
377142127012 | ||
377133050302 | ||
377133252707 |
二、面试确认
1.考生在面试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内发送电子邮件到shu_cb@ecerb.gov.cn进行面试确认,邮件主题为“×××(考生姓名)确认参加华东电监局面试”。邮件内容需注明考生身份证号、准考证号、有效联系方式和通讯地址。
2.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考生,请务必于面试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内将由考生本人签名的“自愿放弃面试声明书”和考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传真至我局(传真号:021-63372330),同时进行电话确认。
“自愿放弃面试声明书”需注明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准考证号、报考职位、公共科目笔试成绩、联系方式、通讯地址,并注明“考生本人自愿放弃参加面试,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已确认参加面试而又随意放弃的,将记录在案。
三、资格复审
1.时间:2月26日(周二)上午8:30-11:30。
2.地点:上海市黄浦区江西中路367号5楼。
3.考生提供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工作证原件及复印件;
(3)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
(4)考生报名登记表(可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下载,加贴照片);
(5)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2张1寸免冠证件彩照(背面注明姓名、准考证号);
(7)获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8)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需注明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原单位的离职证明。如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可在体检或考察阶段提供)。
面试考生须保证所提供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对于报考条件不符、提供虚假证件和不实信息的考生,一经查实,将取消其面试或录用资格;逾期及不能提供有效证件或者证明的,将不予安排面试。
四、面试安排
1.面试地点: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华东监管局办公楼5楼面试考场(上海市黄浦区江西中路367号)。
2.时间安排:
(1)2月27日(周三)上午8:20考生至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华东监管局办公楼3楼候考室抽签决定面试顺序;
(2)2月27日(周三)至2月28日(周四)面试。面试开始时间,上午9:00,下午13:30。
3.考生必须在面试当日上午8:50前,下午13:20前进入3楼候考室待考,未在规定时间进入候考室的考生,按照国家公务员招录文件规定,取消面试资格。
4.参加面试当天,考生应携带本人身份证进入考场,否则不得参加面试。进入考场后关闭所携带的通讯工具,交工作人员保管。
5.考生在候考室、备考室及面试过程中发现有不遵守考场规则,违反规定的情况,取消面试资格。
6.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最后合成的综合成绩为百分制。
五、其他事项
1.乘车路线:乘坐地铁2号线至南京东路站下车,出站后朝外滩方向,沿南京东路步行至江西中路左拐,至宁波路、江西中路路口即达,步行时间约5分钟;或乘坐地铁10号线至南京东路站下车,出站后,沿宁波路步行至江西中路左拐即达,步行时间约4分钟。
2.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比例确定参加考察和体检人选;面试比例低于1:3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当天面试考官组面试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3.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如通讯方式发生变化,需及时与我局联系更正。
联系人:束长兵
联系电话:021-23168017 18017651931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华东监管局
2013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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