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保山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保人联发〔2006〕11号)、保山市委组织部、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重点环节的通知〉》(保组通﹝2012﹞84号)文件精神,经保山市人民政府批准,现将保山市畜牧兽医局直属事业单位2013年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畜牧兽医事业,有志从事动物防疫、畜牧发展工作;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三)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生理无明显缺陷。
三、招聘计划
招聘单位 | 岗位名称 | 拟聘人数 | 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 |||
专业 | 学历(学位) | 年龄 | 其他 | |||
保山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 动物疫病监测 | 1 | 预防兽医学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30周岁及以下 | 2013年全日制国民教育硕士及以上研究生毕业 |
保山市畜牧工作站 | 畜牧科技推广 | 1 | 遗传育种与繁殖、动物营养与饲料、特种经济动物养殖。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30周岁及以下 | 2013年全日制国民教育硕士及以上研究生毕业 |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2013年3月12 日在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保山市政府门户网站市畜牧兽医局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时间:2013年3月23日8:30-12:00时在昆明市盘龙区云南农业大学1号教学楼动科院办公室现场报名。
(三)面试时间和地点:2013年3月23日报名时,根据报名者提供的信息及面谈情况,按岗位(专业)以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比例的按实际报名人数进行面试,面试地点及时间另行通知。
(四)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并量化打分。同一岗位使用同一套试题,面试成绩相同时,加试一题。
(五)确定拟招聘对象:面试成绩75分及以上为合格,按成绩由高到低择优聘用。由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保山市畜牧兽医局、保山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保山市畜牧工作站与被招聘对象现场签订聘用协议书。聘用后待遇按国家关于事业单位新招聘人员的有关政策和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纪律和要求
(一)对违反纪律和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拟招聘资格。
(二)坚持回避制度。工作人员与应试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实行回避。
(三)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
(四)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好职责,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五)考生需携带学生证、身份证及《就业推荐表》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并交近期彩色免冠大一寸照片2张。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保山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联系人:
濮永华 电话:0875-2140899 、13095395498 邮编:678000。
保山市畜牧工作站联系人:
祝应良 电话:0875-2122084、13987055710 邮编:678000。
保山市畜牧兽医局联系人:
穆虹羽 电话:0875-2213379 邮编:678000
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人:
杨增端 电话:0875-2162447 、13150772476
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保山市畜牧兽医局
保山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保山市畜牧工作站
2013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