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签定合同、培训,时间大概什么时候结束。就是最终能不能上村官岗位什么时候才能知道?
回复:选聘公告原文:
(三)组织考察
1、资格复审(6月20日前)。组织考察前,由各县(市、区)选聘办对考生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党组织关系证明材料、户口册、获奖证书等原件。凡有关材料与报名信息不符的,视为填报虚假信息,不得参加组织考察,且终身不得参加全国范围内足球游戏和选聘到村任职考试。资格复审过程中出缺的,按照职位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由各地进行公示。
2、组织考察(6月20日--7月15日)。由各县(市、区)选聘办负责组织考察。主要采取面谈、查阅档案、函调了解等方式进行,了解高校毕业生的思想认识、理想信念、政治素养、道德品质和学习实践能力等综合情况。同等条件下,对本科以上学历、中共党员、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自愿回原籍的毕业生、人口较少民族毕业生优先选聘。
3、提出拟聘人选(7月15--20日)。各县(市、区)根据组织考察情况,按每个选聘职位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报州(市)组织和人事部门审核。
因考试和组织考察过程中放弃选聘等原因导致拟聘职位空缺时,按本县(市、区)、州(市)、全省的顺序,在进入组织考察的人员中进行调剂。
(四)体检、公示
1、体检(7月20--30日)。拟聘人选经州(市)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合格后,由县(市、区)组织人事部门负责组织体检。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报考人员,可凭其所在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原件),或者凭所在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报县(市、区)选聘办,免除体检费用。
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在该选聘职位进入组织考察人员中,根据笔试和组织考察的情况顺序递补。
2、公示(8月1--10日)。体检合格者由省选聘办统一在上述网站进行公示,同时在县(市、区)辖区范围内公示。
三、聘用及上岗
1、确定选聘人员(8月15日前)。公示期满后,由省选聘办审核确定选聘人员。
2、签订合同(8月15--20日)。由各县(市、区)人事部门与选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各地选聘人员情况及签订合同的情况报省选聘办备案。
选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签订合同或签订合同后1个月未到岗的,各县(市、区)可按上述规定进行递补或调剂。递补和生源调剂的截止时间为2009年9月30日。
3、培训上岗(8月20--31日)。以州(市)为单位统一对选聘人员进行培训,培训时间不低于7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