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省公务员局、省委编办《关于做好2013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13]12号)文件精神,为加强我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经县编委同意,2013年我县拟公开招聘新教师67名,其中中学(含职校)教师16名,小学(含特教学校)教师26名,幼儿园教师2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人数及学历、专业等要求
职位类别 | 学科 | 人数 | 学历 要求 | 专业要求 | 教师资格要求 | 安排意向 |
中学 | 数学 | 2 | 本科及以上 | 师范类相应专业 | 高中相应学科教师资格 | 中学 |
历史 | 2 | |||||
地理 | 2 | |||||
生物 | 2 | |||||
音乐 | 1 | |||||
美术 | 1 | |||||
职校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2 | 本科及以上 | 师范类的计算机网络应用与维修、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 | 高中相应学科教师资格 | 一职校(专业教师) |
建筑 | 1 | 建筑学、建筑工程技术、工民建专业 | 不作要求 | |||
机械加工技术及制造 | 1 | 机械加工技术及制造、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模具设计与制造专业 | ||||
护理 | 1 | 护理专业 | ||||
药学 | 1 | 药学专业 | ||||
小学 | 语文 | 4 | 专科及以上 | 小学教育、初等教育以及师范类的汉语言文学、数学专业 | 小学及以上相应学科教师资格 | 农村小学 |
数学 | 4 | |||||
英语 | 4 | 师范类相应专业 | ||||
信息技术 | 3 | |||||
音乐 | 4 | |||||
美术 | 4 | |||||
特殊教育 | 3 | 县特教学校 | ||||
幼儿园教师 | 25 | 专科及以上 | 师范类(专业不限) | 幼儿园及以上教师资格 | 公办幼儿园 |
二、招聘范围与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和职业道德,热爱教师职业,服从组织安排。
2.招聘范围;职校专业教师和中小学音乐、美术教师面向漳州市招聘,特殊教育教师面向全国招聘,其他职位面向南靖县籍生源招聘(含出生地在南靖或2013年3月31日前户籍在南靖)。
3.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职校的建筑、机械加工技术及制造、护理、药学职位除外)毕业生,报考职位要与所学专业一致(幼儿园教师专业不限)。
4.符合毕业生就业资格,具有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中学、职校计算机网络技术职位要求具备高中教师资格;具有中学教师资格允许报考小学、幼儿园职位;幼儿园教师要求具有幼儿园及以上教师资格)。
5.身心健康,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3年4月1日以后出生)。
三、报名时间、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3年4月1日-4月10日(全省统一时间)。
2.报名方式:统一通过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网址:www.eeafj.cn),进入数字服务大厅的“教师招考”栏进行网络报名。报考职校建筑、机械加工技术及制造、护理、药学职位的,因省没有设置该职位专业知识考试科目,考生要直接到南靖县教育局人事股现场报名,报名时间延至2013年5月31日止。
3.要求:报考者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和网上缴费,提供准确的个人报考信息。报考本县职位的考生,只能从本县各职位中选择一个职位报考。我局将组织人员对进入网上报名的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以复审为准)。
4.进入面试的考生资格复审另行通知(具体登陆南靖县教育网查询),资格复审工作将贯穿至聘用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面试或录用资格。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如下材料:
①《2013年福建省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登记表》一份(网上打印)。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户籍证明材料、毕业证书、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四、招聘办法
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招聘。其中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985工程”高校和教育部所属重点师范院校本科毕业生免于笔试,直接进入面试,面试合格者给予优先聘用(如免笔试报名数大于招聘数另订考核办法,免于笔试的对象请按统一报名的时间:2013年4月1日-4月10日,带相应的证件材料直接到南靖县教育局人事股现场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1、笔试:由省教育厅委托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报考职校建筑、机械加工技术及制造、护理、药学职位的由我县另行组织),笔试定于2012年4月20日全省统一举行,上午笔试科目为 “教育综合知识”,该科目是每位报考者必考科目;下午笔试科目为“专业知识”。专业知识共设29个科目(详见附件序号2-30),报考者须选择与报考职位相应专业的一个科目参加考试(职校计算机网络技术职位选“中学信息技术”)。笔试地点见准考证(准考证考前5天内网上自行打印)。笔试成绩=教育综合知识成绩×40%+专业知识成绩×60%,笔试成绩达到总分的50%为合格线。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支援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等享受加分政策的对象按有关文件执行(须在资格复审前提供相应材料)。
2、面试:面试对象从笔试成绩合格线以上的考生、按各招聘职位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相应人选,合格线以上人数达不到1:3的,按实际上线人数确定。面试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种,面试“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进入面试对象弃权的名额可从笔试成绩上合格线的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由我县组织,具体时间、地点、办法另行通知(具体登陆南靖县教育网查询)。
3、体检:笔试、面试成绩合格者,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各职位招聘人数的1:1确定体检对象,笔试成绩相同者,以专业知识考试高分为先。体检标准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幼儿园教师的体检按闽教人[2011]6号文件执行。因体检不合格或应聘者自愿放弃等出现的职位缺额,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4、考核: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
5、聘用: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予以聘用,并按现行政策规定给予办理聘用手续,直接正式入编,享受公办教师待遇,工资按国家规定标准发放。聘用人员需在本县至少服务满五年。
五、其他
1.未尽事宜以省有关文件规定为准。
2.本方案由南靖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96-7827796(南靖县教育局人事股)
南靖县教育局
南靖县公务员局
2013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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