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促进我市教育事业可持续发展,根据《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锡委办发(2012)54号]文件精神,经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报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核准,江阴市教育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录教师105名。现就招录有关事项特制定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应聘岗位工作,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
3、具有江阴市户籍或生源地,具有大专或以上学历和学位,专业对口,具有教师资格,符合招录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3)参加非法组织的;
(4)其他不适宜担任教师职务者。
6、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任职回避规定,符合有关任职回避规定的条件。
7、已被我市公办学校录用的事业单位占编人员不得报考。
(二)A类岗位报考条件:
1、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0周岁及以下(1982年4月6日至1995年4月8日期间出生);
2、符合有关政策性安置条件的(包括夫妻两地分居、在澄父母身边无子女、符合随军条件的在澄驻军军人的配偶等),不受生源地和户籍限制。
(三)B类岗位报考条件:
1、年龄在45周岁(含)以下(1967年4月6日后出生);
2、2013年7月底在教育系统公办学校任教3年及以上的。
二、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地点、要求
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每位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一经确认,不得更改。
1、A类岗位:
(1)现场报名。报名时本人必须到场,现场采集电子照片。
(2)报名时间:2013年4月6日-8日,上午8:30-11:00,下午1:00-4:30,逾期一律不再接受报名。
(3)报名地点:江阴市教师进修学校(江阴市环城东路18号)。
2、B类岗位:
在规定时间内填写报名表,由学校统一到市教育局办理审核和正式报名手续。
(二)考试费用。根据江苏省财政、物价部门核定考试费标准,报名资格初审通过者缴纳100元/人,进入面试者,缴纳面试费100元/人。以下人员可减免考试费(报名时提供原件及1份复印件):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凭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当地民政部门出具证明材料)。
(三)开考比例。所有岗位开考比例均为1:3,若岗位报名人数未达开考比例人数,则按规定对招录岗位计划数进行核减。招聘计划的调整情况将在网上及时公布。
(四)领取准考证。经资格初审取得报名资格的人员,于2013年4月25日-26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4:30)凭本人身份证和报名费收据到江阴市教师进修学校领取笔试准考证。
三、考试方式
(一)笔试
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为2013年4月27日(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1、A类岗位笔试内容为所报考岗位学科专业知识。根据所报岗位,分别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录数1:2的比例择优确定取得面试资格人员(如遇分数相同,则同分跟进)。
2、B类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录人数的1:3的比例择优确定取得面试资格人员(如遇分数相同,则同分跟进)。
(二)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规定另行公告。
1、A类岗位:
按照报考岗位类别集中面试,若同一类别岗位招录人数超过7名,则采用分组面试法,由考生抽签决定组别并参加面试。面试形式为上课,上课内容为报考岗位相关教材。报考音乐的加试满分为50分,加试自弹自唱(钢琴)或二胡独奏(30分)和钢琴自弹自唱(20分)。
面试合格线为60分,专业加试合格线为30分,达不到合格线者不予录用。
2、B类岗位:
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分A、B、C三组进行,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通过抽签确定组别,每组招聘10人。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1、考试总成绩由笔试得分和面试得分(含专业加试)相加组成,满分为200分(有专业加试的满分为250分)。
2、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分别按面试组招录岗位数1:1的比例择优确定进入体检程序的人员名单。如最后一名同分,则取同一面试小组面试成绩(需专业加试的取面试和专业加试成绩之和)高者进入体检程序,如面试成绩(需专业加试的取面试和专业加试成绩之和)同分,则另进行加试,取最后一次加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程序。本次成绩仅限本次招录时有效。
四、体检、考察
1、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医院由市统一指定。体检费用自理,收费标准按江阴市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
2、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江阴市教育局组织考察。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其中:体检合格的2013年应届毕业生,如不按规定时间提交材料的或发现相关证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则视为不合格。
经考察,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录用: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2)在校期间受过"记过"以上处分尚未解除的;
(3)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宜从教的。
如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时,对A类岗位,在同一面试小组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一次递补,对B类岗位则不再递补。
3、公示:考察合格的人员为拟录用人员,对拟录用人员在江阴教育网和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7天。
五、录用
1、对A类岗位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采用双向选择的方式确定录用单位。
2、对B类岗位拟录用人员,具体工作岗位由报名时所在镇(街道)和所在学校予以安排;对不服从安排的则取消本次录用资格,且不再进行递补。
3、拟录用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档案到达后,市教育局、人社局将对考生档案进行复审,如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或录用条件的,将按有关规定取消录用资格,并对相应产生空缺的岗位按同组面试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一次递补。对确定录用的人员,市人社局、教育局将出具相关通知书,拟录用人员凭录用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到录用学校签订就业协议书。
4、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考核制度。本次招考录用人员试用期起始时间统一为2013年8月。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内占编不进编,试用期结束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进编手续。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个人自主择业。试用期考核办法按江阴市相关规定执行。
5、录用人员应提供办理录用手续的相关资料。对因未能提供相关材料、本人档案未到达等原因无法办理录用手续的,相关责任和后果由本人自负。
六、政策咨询及信息发布
本次考试所指定考试大纲仅供参考。录用单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本次招录的人数、岗位、资格条件、考试等有关信息发布,请考生及时登陆以下网站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网址:
江阴教育网:www.jyjy.net.cn
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jyhrss.com
咨询电话:江阴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0510-86862419、86862421、86862415
江阴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510-86860423
七、组织领导及纪律监督
公开招录教师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章办事。
公开招录教师工作由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江阴市教育局共同负责组织实施,江阴市监察局对公开招录工作进行监督。
招录工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以及江阴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实行回避。
本招录简章由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江阴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江阴市监察局0510-86860220
江阴市人社局纪检监察室0510-86822851
江阴市教育局监察室0510-86862411
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江阴市教育局
江阴市监察局
2013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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