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人员结构,提高人员素质,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市委组织部和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规定,经市人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核方式进行。
二、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云阳县2013年第二季度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身体健康,具备胜任岗位工作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回避要求和聘用单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6.符合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其中:年龄截止时间为4月14日),详见《一览表》。
(二)以下人员不属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
6.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7.现役军人;
8.在读的非应届全日制毕业生;
9.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10、未满服务期、也未解除选派协议的选派大学生,以及云阳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考核招聘工作由云阳县人力社保局会同相关部门共同组织实施,按照公开招聘信息、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凡符合招聘对象及条件的人员,根据《一览表》中招聘岗位及专业要求报考岗位。
1、报名时间:2013年4月15日至19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2、报名地点:云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大家办公大楼)事业单位管理科。咨询电话:023—55129700。
3、报名手续及资格审查:报考者需持本人毕业证、学位证、第二代身份证或户口簿,且同时提供复印件各1份,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2张(黑白、彩色均可)报名。报考人员经资格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登记表》,并按规定缴纳考务费。
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持《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名推荐表》(附件2);云阳县外在编在职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还须持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
本次招聘只采用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电话、传真及网上报名。本人不能到现场报名的可委托他人报名,但需出示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考核
考核采取专业科目测试(含面试)的方式进行,重点测评应聘者的适岗能力,主要考核应聘者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分值100分。成绩当场公布(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考官对考生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最后结果在60分以下的,应写出书面报告,报云阳县人力社保局备案。
领取准考证时间:2013年4月26日
考核时间:2013年4月27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地点及考试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三)体检及考察
根据拟招聘岗位人数,按报考该岗位考生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文件精神,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需求条件执行,由云阳县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实施。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招聘单位和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疑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云阳县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费由考生本人承担。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资格。
由云阳县人力社保局会同相关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有无需要实行岗位任职回避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拟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因体检、考察和资格复查不合格或本人自愿放弃资格等原因出现空缺时,则按报考该岗位考生的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公示
考核成绩等有关事宜,可登陆云阳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站查询。经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云阳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站信息栏目中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五)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经县人力社保局审批同意聘用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等文件精神进行管理,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待遇。招聘人员须在云阳县服务满5年及以上方可申请流动,未满服务期者,取消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
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对照报考岗位条件应在2013年7月31日以前取得毕业证或学位证,否则不予聘用。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五、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须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考试规定及聘用纪律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招聘工作,招聘过程接受社会的广泛监督,以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本《简章》由云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1、云阳县2013年第二季度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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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届高校毕业生报名推荐表 工作经历证明》来源于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众信息网 ,最近更新2013年04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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