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职改办、市直有关部门和单位、中央和省属在温有关单位:
根据《温州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关于深化专业技术资格评价和职务聘任改革的通知》(温职改〔2003〕4号)和温州市职改办《关于进一步规范职称外延延伸专业评审工作的通知》(温职改办〔2006〕1号)精神,现将我市2013年度印刷专业中、初级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对象和程序
根据温职改办〔2006〕1号文件规定,凡在我市企业单位中从事印刷专业工作的技术人员,可依据温职改办〔2000〕04号文件规定的条件(见附件),申报材料经所在单位或人事代理机构核实并签署意见(也可由司法公证机关公证),其中《晋升(推荐) 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公示表)》须在申报者工作单位公示一周以上并经证明(盖章)后,由个人直接向温州市印刷行业协会申报。
二、申报材料要求
(一)《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份;
(二)《晋升(推荐) 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公示表)》一式5份,用A3纸(297mm×420mm)打印或打印后复印,要求内容真实,重点突出。破格申报的,需在相应栏目内注明符合破格的条目;
(三)专业技术工作总结一式两份,中文打字(统一用A4纸,中级2000字左右,初级1000字左右);
(四)学历证书、资格证书、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及符合破格条件的奖励证书、作品、论文和其他成果材料等复印件(原件由接收材料的工作人员审核后,在留下的复印件上签字盖章)各一份;
(五)如实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保证书一份;
(六)二寸半身免冠近照一张,备发资格证书用(放在一信封内);
(七)材料清单一式二份(一份贴在材料袋上);
上述材料1、2、5、7使用统一格式。可以到接受申报部门领取,也可以从温州人才网www.wzrc.net“办事大厅——下载中心——专技处市职评中心”下载页下载。用钢笔填写、打印皆可。
三、资格评审采取考试、考核(答辩)量化的办法,差额通过
四、评审材料报送时间、地点
时间:4月8日-5月31日
地点:市印刷行业协会(温州市惠民路109号)
联系电话:88118608
温州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3月11日
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3年3月11日印发
附件:
申报印刷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温职改办〔2000〕04号文件摘录)
一、 印刷工艺技术员,应具有印刷工艺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能够从事一般技术工作,协助完成本专业一般研究,设计任务,帮助记载和整理有关专业资料。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中等专业学校毕业,见习一年期满。
二、 助理印刷工艺师,应具有较系统的专业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能够独立地解决本专业一般性问题,能对印刷工艺活动进行分析综合,提出建设性意见。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大学专科毕业见习期满,再从事印刷工艺工作两年以上;中等专业学校毕业,担任印刷工艺技术员四年以上。
三、 印刷工艺师,应具有本专业系统的专业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具有独立工作能力,能履行相应职务的职责,熟悉本专业的历史传统和发展趋势。大学本科、专科毕业,担任助理印刷工艺师四年以上。
四、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对象,若知识、技能已达到一定水平,可参照下述条件申报。
(一)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六年以上,具有现岗位工作能力,经本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考试合格者,可以参加印刷工艺技术员职称评审。
(二)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十年以上,具有现岗位工作能力,经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考试合格者,可以参加助理印刷工艺师职称评审。
(三)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十五年以上,具有现岗位工作能力,经本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考试合格者,可以参加印刷工艺师职称评审。
五、为了不拘一格地选拔和使用人才,对确有真才实学,为我市经济发展作出过较大贡献者,可不受上述条件的限制,破格评聘相应的印刷工艺专业技术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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