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庆市2012年公开招录法院系统工作人员简章》的有关规定,经过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和考核等选拔程序,确定蒋思斯同志为第四批拟录用人员。现将名单(见附件)向社会公示,并就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公示期限:2013年4月8日至4月14日,共7天。
二、受理意见单位: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
受理电话:023—67673230
来函地址:重庆市渝北区红锦大道58号
邮政编码:401147
三、反映情况的基本要求
1.如认为公示对象不符合重庆市2012年公开招录法院系统工作人员的条件和要求,请以书面来函或来人方式向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综合处反映。
2.反映人必须用真实姓名,反映的情况要真实、具体,不得故意诬告、陷害他人。如有故意诬告、陷害他人的,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3.受理人员对反映人和反映情况将严格保密。
四、其他事宜
公示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者,将按程序录用为重庆市法院系统工作人员。
附件:重庆市2012年公开招录法院系统工作人员拟录用人员公示名单(第四批) http://www.cqleaders.com/html/2013-04/08/content_25451889.htm
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
2013年4月8日
中国足彩网信息请查看重庆市事业单位招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