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怒江州老干部活动中心工作需要,经怒江州人力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怒江州老干部局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州老干部活动中心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本次招录的职位为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招录计划总数为3名。其中:咨询服务台岗位1名,综合服务岗位2名。
二、报考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记录,具有良好的职业精神;
2.能吃苦耐劳,责任心强,服从安排;
3.身体健康;
4.具有怒江州户籍;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
6.属劳动就业管理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未就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等人员)。
三、招聘程序
1、由中共怒江州委老干部局面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组织报名。
2、报考人员持符合招聘条件的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1寸免冠彩色相片3张,向州委老干部局提出申请,填写《怒江州老干部活动中心公益性岗位招聘报名审核表》(附表一有条件的可自行到公告网站上http//:www.njzdj.cn下载此附表,提前贴好照片及填好表格,待报名时一并提交)。州委老干部局相关工作人员对照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初审。报名时间为:2013年4月17日至2013年4月18日,报名地点为:怒江州州级行政办公大楼三楼,怒江州老干局办公室(0886—3888668)。
3、审核。对初审后符合条件的人员名单,经当地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审核后,在怒江党建网(http//:www.njzdj.cn)公告栏上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
4、面试。本次招聘只进行面试,由怒江州委老干部局组织。面试采用问答式,由面试考官进行现场打分。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体检
1.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四、聘用人员管理和待遇
1、拟录用人员与怒江州委老干部局签订劳动合同后,派遣至用工怒江州老干部活动中心工作,试用期为二个月。
2.聘用合同一年一签,首次聘用试用期为二个月。根据公益性岗位政策,聘用合同连续签订最多不超过三年。
3.录用人员管理按照怒江州老干部活动中心有关管理制度执行。
4、公益性岗位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根据岗位实际情况确定,工资范围在1000元/月-1200元/月。用人单位为公益性岗位聘用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单位缴纳部分由用人单位承担,个人应缴纳部分由本人承担,从每月工资中扣除。公益性岗位聘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节假日。
五、本公告以及未尽事宜,由怒江州老干部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中共怒江州委老干部局
2013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