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用人单位实际,经县政府同意,我县教育、卫生系统事业单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
一、招聘计划、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计划招聘350名。其中:
1、县教体局所属缺编乡镇(街道)学校招聘150名。其中,初中教师12名(物理5名,地理7名),小学教师138名(语文21名,数学16名,英语15名,体育12名,音乐12名,美术12名,幼教50名)。
2、县卫生局所属缺编乡镇(街道)卫生院招聘200名。其中,中医临床10名,西医临床50名,护理70名,妇幼20名,医学影像10名,医学检验10名,麻醉10名,药剂10名,中医针灸推拿5名,口腔5名。
(二)具体招聘对象及资格条件详见《平舆县2013年教育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拟聘用岗位表》(附表1)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4、因违法、违纪正在被调查处理的;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6、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其他情形的。
二、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自2013年4月16日起通过驻马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hazmd.lss.gov.cn)、驻马店人才信息网(http://www.zmdrc.net)、平舆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pingyu.gov.cn)、平舆县电视台和平舆县《舆乡风》等方式公开发布。请考生自行下载有关表格并如实填写。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13年4月23日至5月4日下午5:30(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30),4月29日至5月1日按国家规定公休3天。
(二)报名地点:平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平舆县县政府综合楼1楼)。
(三)报名办法:本次报考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四)报名须提交的材料:
1、本人填写的《平舆县2013年教育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表2)一式2份。
2、往届毕业生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有效户籍证明(户口本或公安派出所出具的证明)、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报考教育系统事业单位的毕业生根据报名要求还须提供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2013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有效户籍证明(户口本或公安派出所出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和毕业院校就业指导机构加盖公章的就业协议书原件(就业协议书未发放的毕业生提供《应届毕业生学历情况证明》附表3)1份。
(五)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考。
(六)各拟聘用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拟聘用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不足3:1的,需相应核减该岗位拟聘用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的,该岗位不再招考。
(七)报考者现场进行信息采集,根据国家规定收取考务费。
本次招聘,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者提交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对象和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交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同时建立诚信档案,凡弄虚作假和考试作弊者,三年内不准在我县人社部门组织的各类考试中参加报考。
四、考试
(一)考试由平舆县2013年教育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县招聘领导小组)委托省级以上考试机构或高等院校统一命题及评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报考县教体局所属缺编乡镇(街道)学校岗位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成绩为100分,面试成绩为100分。
(三)报考县卫生局所属缺编乡镇(街道)卫生院岗位考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不面试。笔试成绩为100分。
(四)笔试
1、笔试内容
(1)报考县教体局所属乡镇(街道)学校岗位笔试内容为所报考岗位的专业知识(50分)和教育学、心理学、新课程理念等公共知识(50分)。
(2)报考县卫生局所属乡镇(街道)卫生院岗位笔试内容为所报考岗位的专业知识(50分)和解剖、生理、病理、药理等医学基础知识(50分)。
2、领取准考证时间。通过资格审查合格者,于2013年5月21日至23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及考务费收据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3、笔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以准考证为准。
4、加分政策。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符合本次招聘对象与资格条件中,我县目前在岗、连续计算任职满2年、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干部”和参加河南省招募在平舆县服务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笔试成绩加5分。
拟享受加分政策的,须在报名资格审查时提交相应的服务证书或大学生村干部证明(县委组织部出具证明。内容包括:大学生村干部姓名,性别,毕业时间、院校及专业,身份证号码,服务地,服务时间,目前是否在岗),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审核并公示。未按时提交加分证件并经统一审核公示的,不享受加分待遇。
(五)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各岗位招聘人数1: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放弃参加面试的人员,由本人申请并经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取消面试资格,空出的名额在面试前一天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经确认笔试过程中有作弊行为的,不得进入面试。
面试根据招聘岗位的特点采用相应的方式进行。报考县教体局所属乡镇(街道)学校岗位面试采取说课的方式。实际参加面试的应试者人数达不到规定面试比例的,应组织现有人员面试。
面试工作方案另行制定。
(六)考试总成绩
1、报考县教体局所属乡镇(街道)学校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因素)×50%+面试成绩×50%;
2、报考县卫生局所属乡镇(街道)卫生院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因素
(七)笔试成绩公示7天,面试成绩与考试总成绩同时公示7天。
五、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各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规定进行,报考县教体局所属乡镇(街道)学校岗位人员体检还须结合《河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的规定进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空出的名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考察
考察包括考核与政审。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按照《驻马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驻组发〔2006〕2号)规定,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制定考察工作方案,经县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组织实施。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空出的名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审核与聘用审批
对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采取适当方式公示7天。对公示期间反映出来的问题,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认真核实处理。
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期间无异议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县教体局、县卫生局另行公布分配办法。不服从分配或自愿放弃人员,取消应聘资格,空出的名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新聘用人员均实行人事代理并办理相关手续。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工资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试用期间和试用期满合格的人员分别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本简章由平舆县2013年教育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平舆县2013年教育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13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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