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我院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护理专业毕业生,为保证护理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我院招聘工作实施办法:
一、招聘条件:
1、正规护理专业毕业,具有国家承认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历)届毕业生(历届毕业生需有护士执业证书)。
2、年龄为1991年1月1日后出生,身高不低于155cm,五官端正,表达清晰。已取得护士执业证书的年龄放宽至24周岁。
3、热爱护理工作,遵纪守法,思想端正,作风正派。身体健康无慢性病及传染病以及其它不宜从事护理工作的疾病。
二、报名办法:
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者,携带本人有效身分证、毕业证(推荐表)、单位实习鉴定、护士执业证书原件,近期免冠照片2张,到石台县人民医院人事科报名。
报名时间:报名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统招大专生报名2013年4月16日--5月13日;第二阶段:3+2大专生报名请关注网站通知。
三、考试、考核时间:
笔试时间定于2013年5月14日(星期四)上午8:30—10:30,地点在石台县人民医院会议室。
技能考核时间安排在5月15日上午8:30—11:30,考核地点在石台县人民医院内。
面试时间安排在5月15日下午14:30—17:00,地点在县医院会议室。
联系电话:6024168(人事科) 6024143(护理部)
详见http://www.stxrmyy.com公告
石台县人民医院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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