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2013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52号)精神,2013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9月7日、8日两天举行,现将报名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区设置
考试原则上设在泰州市,考试具体地点可从准考证上获知。
二、科目设置及管理模式
考试科目共设5科,分别为《经济法》、《财务会计》、《机电设备评估基础》、《建筑工程评估基础》和《资产评估》。
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成绩有效期限实行3年滚动管理,即必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5个应试科目,方可获得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证书。
符合免试条件,只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成绩有效期限实行2年滚动管理,即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4个应试科目,方可获得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证书。
三、试题题型及答题方式
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各科试题均由客观题和主观题组成,均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
考生应考时,可携带黑色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
四、报考条件
(一)凡遵纪守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香港、澳门居民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经济类、工程类大专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3年。
2.取得经济类、工程类本科学历,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1年。
3.取得经济类、工程类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1年。
4.取得经济类、工程类博士学位。
5.非经济类、工程类专业毕业,其相对应的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年限延长2年。
6.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会计、审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并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5年。
(二)免试部分科目的条件
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2年,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经济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可免试1科相应考试科目。其中,取得高级工程师(含相应专业的副教授、副研究员等)资格的人员,可免试《建筑工程评估基础》或《机电设备评估基础》;取得高级经济师(含相应专业的副教授、副研究员等)资格可免试《经济法》;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含相应专业的副教授、副研究员等)资格可免试《财务会计》。
(三)香港、澳门居民申请参加考试的,请按国家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四)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2013年12月31日。
五、报名组织
(一)根据国家人社部、省人社厅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人事考试报名信息管理工作,提高报名信息完整性和准确性。2013年我市各类人事考试将全部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考生可登陆泰州市人事考试网(www.tzrsks.com),点击相应的链接进行报名。
(二)2013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时间为2013年5月8日—6月5日。
(三)考生请严格按照网上报名提示进行报名。网上报名流程为:登录泰州市人事考试网(www.tzrsks.com)→点击“网上报名”链接→2013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由此进入→2013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系统→考生填写个人信息,报考科目及上传电子照片(标准电子照制作见网站说明)→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审核考生信息→考生再次登陆泰州市人事考试网网上报名页面,点击“网上登录由此进入”,输入本人身份证号和密码后,查询是否通过审核,如通过审核,点击“付款”进入支付平台选择对应银行进行交费;如未通过审核,请根据退回信息修改你的报名信息重新提交,等待审核→考生上网打印准考证。考生登陆密码为考生重要信息,请一定要牢记。考生须按提示要求进行操作,如不按提示进行操作,产生的差错由考生自己负责。
(四)2013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的考试费和报名费实行网上支付。
1.拥有支付平台所支持银行的银行卡,至当地银行营业网点申请电子口令卡或U盾并根据要求办理注册手续。
2.银行卡及电子口令卡或U盾具体办理手续查看各银行相关帮助。(一张银行卡可为多名考生支付考务费)。
(五)网上报名有困难的考生,可在报名期间(双休日除外)至泰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海陵南路321号二楼)咨询,泰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咨询电话:86891051,86896181。
(六)凡新报名参加此项考试的报考者,网上支付成功后,应按规定将有关报名材料送泰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泰州市海陵南路321号二楼)接受资格审查。
新报考人员于2013年6月6日—6月7日将有关报名材料送泰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接受资格审查,地点:泰州市海陵南路321号二楼。
需送交的材料清单如下:
1.网上打印的报名表和本人近期2寸同底免冠证件照片1张;
2.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及复印件;
3.相应的学历证明及复印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复印件(限经济、会计、审计专业);
4.所在单位开具的有效业务工作证明(或在报名表指定位置填写、盖章)。
根据省人社厅文件精神,考生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自查报考资格,如网上支付成功后,一旦在审查中被查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报名费用将不再退回。如新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将材料送审,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将取消其报名资格,并在资格审查结束后将报名费退回其银行卡上。
(七)对于去年已参加过考试的老考生而言,只要在网上报名时填写相应报名信息,上传电子照片,经网上支付成功后即可完成报名,无需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八)凡需考试费用票据的考生可于2013年6月6日—6月7日凭本人身份证至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综合部领取,逾期将视为自动放弃。
(九)考生于2013年9月2日起登陆泰州市人事考试网(www.tzrsks.com)下载打印准考证。
六、教材征订
考试大纲、考试用书采取现场征订的方式,征订时间为2013年6月6日—6月7日。
七、收费事宜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部分人事考试收费标准转为正式标准的复函》(苏价费函〔2008〕59号、苏财综〔2008〕32号)精神,2013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按每人每科60元标准收取考试费,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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