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公务员局《安徽省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皖人社发〔2013〕12号)和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13年全省考试录用公务员警察职位体能测评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皖人社明电〔2013〕61号)等文件规定,现将芜湖市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警察职位)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13年5月20日(星期一)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逾期不办理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参加体能测评资格。
二、资格复审地点
芜湖市人事考试院(市九华中路308号)。
三、资格复审要求
1、资格复审对象:
本次资格复审仅为报考警察职位入围体能测评的人员(附件1),报考非警察职位入围面试人员(附件2)的资格复审工作届时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材料:
(1)报考人员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笔试准考证和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
(2)招考职位有学位、资格证书、基层工作经历等要求的,报考人员须提供相应证书、证明材料等。其中,报名时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3年毕业、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和有关证件材料办理资格复审,但2013年9月30日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或原件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录用资格。
(3)报考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还应提供由省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证书。2013年服务期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提供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9月30日。
(4)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的,在资格复审时须提供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资格复审要求提供的所有证件、证书、证明等材料均须原件及复印件。
经资格审查发现,凡与报考条件要求不符的,或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体能测评资格。
3、有关费用:
通过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须按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函〔2007〕162号文件规定,缴纳55元体能测评费。
四、体能测评要求
体能测评按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规定,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根据文件规定,体能测评为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纵跳摸高三个项目。三个项目均达到规定标准的,为体能测评合格。报考有专业要求警察职位的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的硕士、博士研究生入围人选,免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的具体时间、地点等内容在资格复审时告知。
五、其他
1、请报考人员在参加体能测评前,认真查阅《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附件3)。
2、后续信息均在芜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ahwh.hrss.gov.cn/)发布,不再电话另行通知。
芜湖市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警察职位和非警察职位入围体能测评人员名单如下:http://220.178.191.51/news.php?id=3737
芜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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