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昆明市人事局关于同意石林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批复》(昆人复〔2009〕20号),我局200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名,其中:计算机管理岗位1名,专业要求:计算机信息技术及应用;地质研究岗位1名,专业要求:地质;建筑规划岗位1名,专业要求:规划、建筑类。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通过考试、考核择优聘用。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思想品德端正。勤于学习,敢于创新,能吃苦耐劳,有较强的服务意识;
(三)具备良好的品行,相貌端正,身体健康;
(四)具有岗位所需专业全日制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
(五)年龄35周岁以下(1974年7月4日以后出生),有工作经验者同等条件下优先。
四、招聘办法
招聘工作在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由石林管理局组织实施,县纪检监察、人事、保密等部门全程参加,招聘结果报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手续。
(一)报名。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符合条件人员自愿报名,每个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达不到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
(二)考试。考试由笔试和面试组成,实行百分制计分,其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个阶段进行,笔试内容以旅游综合知识为主,面试内容以岗位专业知识为主。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时间:2009年7月30日上午9:00——11:30。笔试结束后,对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60分及以上的考生,按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考核体检。
1.考核。考试成绩经公示无异议,对成绩在合格分数线60分及以上的,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和学习情况,考核合格后进行体检。
2.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结合行业和岗位特点确定。
考核或体检不合格及自动放弃的,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并书面告知取消理由。空缺名额在合格分数线60分及以上的应聘该岗位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聘用。确定聘用人选后,由石林彝族自治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
五、相关待遇及管理办法
应聘人员被单位聘用后,工资待遇按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对待。所招聘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签订聘用合同,聘期3年,聘期满后根据本人表现和单位需要确定续聘或解聘。所招聘人员按《昆明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六、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和职称证等相关材料原件,并提交以上证件复印件一式两份,提交业绩证明、自荐材料附件一式两份,三张一寸免冠彩色照片。应聘者可直接登陆石林旅游网(石林旅游网网址http://www.chinastoneforest.com/)直接下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填写,填写后连同有关证件及复印件和有关证明材料到指定地点报名。笔试地点待领取准考证时另行通知。领取准考证时间和地点:2009年7月27日上午8:30——11:30,石林风景名胜区管理局人事处。
报名起止时间:2009年7月6日——15日(双休日除外)逾期不予办理。
报名地点:石林风景名胜区管理局人事处(石林风景区内石林管理局办公室一楼)
联系人:孔庆云、何兰珍
联系电话:0871—7711603—8005
七、监督举报电话
人事部门举报电话:(0871)7796492
县监察局举报电话:(0871)7796265
石林风景名胜区管理局
二OO九年七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