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3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社〔2013〕152号)精神,为做好我市2013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的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分工
(一)常州市2013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和资格初审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共同负责。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共同负责报名资格的终审。
(二)常州市2013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具体报名和考务组织工作由常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二、考试时间及考区设置
考试时间定于9月7日、8日两天。考试具体地点可从准考证上获知。
9月7日 | 上午 | 08∶30~11∶00 经济法 |
下午 | 13∶00~15∶30 财务会计 | |
16∶30~19∶00 机电设备评估基础 | ||
9月8日 | 上午 | 09∶00~11∶30 建筑工程评估基础 |
下午 | 14∶00~17∶00 资产评估 |
三、科目设置及管理模式
考试科目共设5科,分别为《经济法》、《财务会计》、《机电设备评估基础》、《建筑工程评估基础》和《资产评估》。
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成绩有效期限实行3年滚动管理,即必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5个应试科目,方可获得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证书。
符合免试条件,只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成绩有效期限实行2年滚动管理,即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4个应试科目,方可获得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证书。
四、试题题型及答题方式
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各科试题均由客观题和主观题组成,均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
报考人员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五、报考条件
(一)凡遵纪守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香港、澳门居民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经济类、工程类大专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3年。
2.取得经济类、工程类本科学历,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1年。
3.取得经济类、工程类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1年。
4.取得经济类、工程类博士学位。
5.非经济类、工程类专业毕业,其相对应的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年限延长2年。
6.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会计、审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并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5年。
(二)免试部分科目的条件
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2年,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经济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可免试1科相应考试科目。其中,取得高级工程师(含相应专业的副教授、副研究员等)资格的人员,可免试《建筑工程评估基础》或《机电设备评估基础》;取得高级经济师(含相应专业的副教授、副研究员等)资格可免试《经济法》;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含相应专业的副教授、副研究员等)资格可免试《财务会计》。
(三)香港、澳门居民申请参加考试的,请按国家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四)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2013年12月31日。
六、报名组织
(一)2013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网上支付、现场审核的报名组织方式。
报名时间:5月20日至6月8日14:00;
缴费时间:5月20日至6月8日16:00;
报名网站:常州考试网
报名网址:www.czks.cn
咨询电话:86617131
(二)首次报名参加考试的新考生,在网上支付完成后,必须参加现场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后即完成报名,如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核或审核不通过的,则报名不成功。
现场资格审核时间:6月9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审核地点:常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常州市人事考试中心)一楼服务大厅,地址:北直街35号。
资格审核咨询电话:85681918。
办理现场审核时考生需携带如下材料:
1.网上下载的报名表(网上支付成功后,方可打印报名表。报名表中的业务工作证明,请务必加盖单位公章);
2.相应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复印件(限经济、会计、审计专业);
3.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往年已参加过考试的报考人员(老考生),只要在网上报名时选择“老考生报名”,查询并选择“档案号”,填写相应报名信息,上传电子照片,经网上支付成功后即可完成报名,不需要再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如有需要报名发票的老考生,请于6月19日至6月28日(周六、周日休息)到常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北直街35号)一楼服务大厅领取。逾期不再开具报名发票。
(三)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应认真按照报名条件及资格审核要求进行报名。考生报名时应提前准备好本人近期免冠二寸标准证件照电子版,并如实、谨慎填写本人报考信息(网上审核只审核考生照片,不审核考试资格);考生在缴费前应认真核对所填信息,缴费后信息一律不得修改。
考生如通过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报考该项考试的,将取消其考试资格,所支付费用将不再退回;如因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证书的,由证书签发机关宣布证书无效,收回证书,并且3年内不得参加该项资格考试。
(四)9月2日起,报考人员可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七、培训与教材征订
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大纲、考试用书由省评协负责,联系电话:(025)83633852、83633858(传真)。
八、收费事宜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部分人事考试收费标准转为正式标准的复函》(苏价费函〔2008〕59号、苏财综〔2008〕32号)精神,2013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考务费每人每科60元,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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