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河南省社会科学院科研队伍建设,切实引进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到我院工作,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省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有关具体问题的通知》(豫人社[2010]99号)文件精神和我院实际需要,现向社会公开招聘科研人员。
一、 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全面考核、严格程序、确保质量的原则。
二、 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财贸、金融等专业,共12人。详见附件1:《河南省社会科学院2013年公开招聘科研人员岗位及专业条件一览表》。
三、 招聘基本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作风正派、品行端正,热爱社会科学研究事业;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违规行为;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身体等基本条件,服从工作分配,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心,能够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四)已出版或发表过有一定学术水平的专著或论文;
(五)身体和心理健康,能适应工作岗位要求。
四、 招聘工作程序
(一) 应聘人员报名
报名资料:本人身份证、最高学历的毕业证和学位证、第一学历毕业证和学位证、毕业论文、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5张、代表本人专业水平的公开出版或发表的专著或论文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填写《河南省社会科学院2013年公开招聘科研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
报名时间:从即日至2013年6月5日。
报名地点:河南省社会科学院人事教育处(郑州市丰产路21号5楼533房间)。
(二)资格审查
组织资格审查小组对应聘人员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水平等情况进行综合审定,综合有关情况后,符合应聘条件者,准予进行专业水平测试。
(三)专业水平测试
专业水平测试实行百分制,采取专家鉴定毕业论文和代表文章、面试答辩等形式对专业水平进行测试。
(四)考察
根据专业水平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考察的主要内容为每位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业绩情况等。同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
(五)体检
体检标准依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标准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六)公示
考察、体检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经院领导班子研究后,上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河南省社会科学院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无异议,依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办理相关手续。
五、 聘用和待遇
被聘用人员与我院签订聘用合同。受聘期间的待遇按照河南省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规定执行。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为一年(首次聘期包含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能够胜任岗位工作的,按期聘任;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的,解除聘用关系。
联系人:刘鹏 0371—63934234,13526606369
邮 箱:hnskyrsc@126.com
二〇一三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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