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公务员局2013年度补充录用公务员工作部署,现就我总站补充录用公务员面试、体检、体能测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员
参加我总站补充录用公务员的面试人员名单已于5月底在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上公布。面试人员名单、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安排、面试时间安排、入围面试最低分数线见附件,我总站已与考生进行电话确认。
二、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地点、携带材料及乘车路线
(一)面试资格审查时间:面试资格审查时间为5月28日,上午9时开始。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考生须于审查当日上午11时前报到。考生未按照规定时间到审查地点报到的,按自动放弃面试处理,不再补审、补试。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和人员安排见附件。
(二)面试资格审查地点:深圳市人民警察学校(深圳市福田区侨城东路锦绣街2号)。
(三)乘车路线(供参考):
火车站N5→B697线路:火车站步行至建设路站,乘N5路至竹子林站下,转B697路至警校站下,东行约200米。
机场E10→M222线路:宝安国际机场站乘E10至世界之窗站下,转B697路至警校站下,东行约200米。
银湖汽车站46路线路:银湖汽车北站乘46路至警校站下,东行约200米。
福田汽车站B697线路:福田汽车站乘B697路至警校站下,东行约200米。
(四)参加面试资格审查须携带的材料
我总站补充录用公务员要求为2013年毕业的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面试资格审查时应携带: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原件,《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推荐表》原件(加盖公章、贴一寸免冠彩色照片),《考试报名登记表》原件(贴一寸免冠彩色照片),英语等级证书原件(如职位要求)。
(五)携带面试资格审查材料注意事项
请考生仔细阅读下列注意事项,并严格遵照执行:
1.上述材料中的《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推荐表》、《考试报名登记表》必须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下载,不能用其他材料代替。《考生报名登记表》内容必须与考生报名时网上填写的内容一致。
2.留学归国人员需携带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证书,以及我驻外使馆出具的留学证明。
3.面试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总站将收取报名推荐表、报名登记表,其余材料查验原件,收复印件,发放面试资格审查合格证明。
4.请考生务必提前准备好上述材料的复印件。
5.考生务必按照面试公告要求携带有关材料,缺少必备材料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该考生面试资格。
6.对于缺乏诚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及报考职位要求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面试或录用资格。
三、体检和体能测评安排
(一)体检和体能测评时间:体检暂定于5月29日上午进行,体能测评暂定于5月29日下午进行,具体安排将在面试资格审查结束后通知进入体检、体能测评的考生,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没有接到通知的考生可来电咨询。
(二)体检和体能测评报到地点:深圳市人民警察学校(深圳市福田区侨城东路锦绣街2号),由工作人员引带至体检和体能测评地点。
(三)入围体检、体能测评人选。所有通过面试资格审查的考生均需参加体检、体能测评。
(四)体检按照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上公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考生在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并在受检前不要进食、饮水,保持空腹,并准备3张1寸近期免冠照片。
(五)体能测评按照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上公布的《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请考生务必在体检、体能当日自备运动衣、运动鞋。
(六)体检和体能测评地点均在深圳,考生应合理安排个人行程,面试资格审查结束后在深圳等候通知,并必须保证在规定时间内抵达报到地点参加体检和体能测评,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特别提醒考生注意:按照国家公务员局的规定,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要求复检的,应当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请考生务必仔细阅读并清楚了解《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有关规定,如视力等个人身体条件或有重大病史达不到规定标准的,不予录用。根据有关规定,《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四、面试时间、地点、携带材料和乘车路线
(一)面试时间:此次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时间为5月30日。面试上午9时开始。参加面试的考生须于面试当日上午7时30分前报到参加抽签,并在工作人员引导下进入候考室。截止面试当天上午8时50分仍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一律取消面试资格。面试时间和人员安排见附件。
(二)面试地点:深圳市人民警察学校(深圳市福田区侨城东路锦绣街2号)。
(三)乘车路线(同前)
(四)参加面试须携带的材料:身份证、面试资格审查合格证明(面试资格审查后领取)。
考生所携带的与面试无关的个人物品(包、通讯工具、矿泉水、文件资料等)均不得带入面试考场。请考生在抵达面试地点前自行存放好个人物品。
特别提醒考生注意:面试资格审查在5月28日进行,面试在30日进行。面试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面试。
五、入围考察人员的原则和办法
各职位参加面试人数达到录用计划3倍(含3倍)的,面试后,在体检和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计划招录人数1:1的比例依次确定入围考察人选;少于3倍时,考生面试成绩达到60分(含60分)以上的为合格,面试成绩、体检和体能测评均合格者,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计划招录人数1:1的比例依次确定入围考察人选。
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转化为百分制后占50%,面试成绩占50%。
六、注意事项
(一)请各位考生尽早熟悉乘车路线,按时到面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地点报到。
(二)我总站严格按照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以及国家公务员局的要求开展2013年人民警察招录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工作,为确保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工作公平、公正、公开、透明,我总站欢迎并自觉接受广大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督电话0755-84498076。同时,关于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等各项工作的信息均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和我总站网站公告以及我总站工作人员通知为准,总站提醒各位考生谨防冒充我总站工作人员的现象,避免受骗上当。
七、联系电话
0755-84498360,84498347,84498067(仅限传真)。
附件:深圳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2013年度补充录用公务员面试人员名单及时间安排
深圳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2013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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