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的执法力量,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区人力社保局拟面向全区为区违法用地违法建筑整治中心(该单位系区政府办公室举办的公益一类财政全额拨款七级职员事业单位)公开遴选6名工作人员。
一、遴选原则
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标准,采取面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遴选岗位及名额
具体遴选岗位及名额详见附件。
三、遴选的范围和对象
“文秘”、“综合执法”岗位:巴南区范围内区属事业单位(含镇街事业单位)具有职员或专业技术人员身份的在编在岗人员(教育卫生一线人员除外)。
后勤服务岗位:巴南区范围内(不含市直部门)党政群机关和区属事业单位(含镇街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工勤人员。
所有考生须征得现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报名,镇街计生服务站报考人员还须征得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同意后方可报名。凡按规定参加遴选被录取且符合办理调动手续的人员,原单位必须同意调出。
四、遴选条件
(一)报考各遴选岗位的人员应具备的学历、年龄、性别要求等条件详见附件;
(二)所有考生须在现单位工作满3年及以上,计算截止时间为2013年5月31日;
(三)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四)报考人员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3年5月31日。即:生于1978年5月31日及以后的为35周岁以下,生于1973年5月31日及以后的为40周岁以下;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具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和近姻亲关系的人员同时报考,只能录取一人。
除上述规定外,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遴选:
1.在试用期内的;
2.受处分期间的;
3.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
4.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涉嫌犯罪正在被调查或者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在现单位工作未满3年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遴选程序
本次遴选分岗位进行(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按照报名、考试、考察、公示、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5月28日9:00至17:30工作时间。
2.报名地点:区人事考试培训中心(鱼洞街道新市街79号)。
3.报名手续:所在单位出具具有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身份证明和同意报考的证明(附件《岗位表》中“相关要求”的内容也要写入证明中);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区委组织部(区人力社保局)的学历确认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党组织鲜章);户口薄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登记照片2张。经初审合格者,填写《报名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遴选考试。报考人员应慎重选择报考岗位,一经资格审查通过,不得更改。
4.报考比例。遴选岗位人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的比例应达到1:3及以上,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减少或取消遴选名额。
(二)面试
经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面试程序,面试比例为1:3。如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重新计算确定遴选名额。计算公式为:重新确定遴选名额数=通过资格审查进入面试人员数×面试比例,计算结果大于1并有小数的,按四舍五入法处理。
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步遴选程序(若某一职位只有1名考生参加面试,则保留该职(岗)位1名招录指标,该考生的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还须达到当天考生所在面试组所有参加面试考生的平均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察
根据报考岗位考生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考察人选。当面试成绩并列时,则按照年龄从大到小、工作年限从长至短、镇街基层工作经历年限从长至短的顺序依次确定进入考察人员。
本次遴选,由区人力社保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根据德才兼备的原则,按照遴选职位的需要,制定考察标准和工作方案,对考察人选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与遴选职位的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全面考察。对考察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步遴选程序。
(四)公示
对考察合格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五)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的遴选人员,由区人力社保局办理调动手续。
六、纪律要求
本次公开遴选工作,在中共重庆市巴南区委干部调配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区人力社保局牵头组织实施。有关单位、考生及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自觉接受监督,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凡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遴选资格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遴选资格,并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本简章未尽事宜由区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23-66291677,023-66291676
政策咨询电话:023-66215428
重庆市巴南区2013年面向全区遴选违法用地违法建筑整治中心工作人员岗位表
重庆市巴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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