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校2013年没有公开招聘硕士人才入编计划,学校根据工作需要,决定采取合同制聘用方式招用部分人才。被聘用人员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与编内在职人员享受校内同等待遇,档案由吉林市人才中心管理,管理按规定为被聘用人员办理“三险一金”,首次聘用合同制期限为五年,具体招聘方案如下:
一、 招聘计划
招聘合同制人才40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北华大学2013年招聘合同制人才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
二、 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 招聘条件
(一) 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及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专业等条件,详见《北华大学2013年招聘合同制人才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3.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的组织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信息、报名及资格审查、招聘面试、体检、考核、拟聘人员公示、签订聘用合同等步骤进行。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2.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13年5月30日9:00时至31日15:00时。
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北华大学人事处(机关楼327室)
联系人:孟范例,联系电话:0432-64608089。
3.报名要求
(1)报名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和有关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一式2份、3张1寸免冠照片,其中2013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临时通知有关事宜。
(3)资格审查及缴费。
由学校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者,需经学校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考生现场进行缴费。
(4)准考证发放
学校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后,按规定发放面试通知书,考生领取后需按要求参加面试。
(二)面试
面试工作由学校组织实施,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及相关能力,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
(三)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生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在及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参照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标准执行。体检合格的,由学校对其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
根据考生面试、考察情况,经学校研究、核准后,在北华大学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五)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采取合同制聘用方式招用,按规定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应届毕业生报考人员,签订合同时须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层次的学历证书,未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按规定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内不合格者予以辞退,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六、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本次招聘工作有关信息及相关事宜均通过北华大学网站进行发布,请各位考生注意查询。
政策咨询电话:0432-64608089
七、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本次招聘工作的领导,确保招聘工作规范有序进行,学校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和管理,并对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安全及保密负总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纪律监察组,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一) 领导小组
组长:汤永春、刘和忠
副组长:李才
成员:建新、都首峰、赵春阳、姜品选
(二) 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任:建新
副主任:赵春阳
成员:孟范例、王晓龙、姚秀群、李闯、衣志伟
(三) 招聘工作纪律监察组
组长:都首峰
成员:许国彬、李政
本方案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北华大学2013年招聘合同制人员报名表.xls》来源于北华大学,最近更新2013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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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华大学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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