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单位人事(组干)科,驻汴各单位人事部门: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豫人社考试〔2013〕19号)的规定和要求,为做好我市201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级别及考点设置
201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定于11月2日进行。本次考试的科目和级别情况详见下表: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级别 | |
11月2日上午 | 09:00—11:30 | 专业知识与实务 | 初、中级 |
11月2日下午 | 14:00—16:30 | 经济基础知识 | 初、中级 |
考点设在开封市(考试地址详见准考证)。
二、报名条件
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在岗从事经济工作的人员,报名参加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初、中级考试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
(二)报名参加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初级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一)条的条件外,还须具备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三)报名参加经济专业技术资格中级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一)条的条件外,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十五年,并担任助理经济师职务满四年;
2.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六年;
3.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四年;
4.获第二学士学位后或研究生班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二年;
5.获硕士学位后从事专业工作满一年;
6.获博士学位。
三、取得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条件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为非滚动考试,即每个考生两个科目必须一次考试全部通过,方可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