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财政局、有关县市财政局:
我省将于7月1日起执行新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3号),7月1日以后,全省不再组织单科考试,所有参考人员必须三科联考。符合26号令免试条件的人员,考试单科的时间不得晚于6月30日,考试通过后,领证时间不得晚于12月31日。是否符合免试条件以考试当天是否已取得毕业证为准。
河南省财政厅会计处信息来源:财政局
添加日期:13年0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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