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州市以上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试行办法》(云厅字〔2008〕12号)文件规定,经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云南省人民政府研究室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公开选调6名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人数及岗位
公开选调人数:正科级及以下职务人员6名。
公开选调岗位:决策咨询研究岗位。
二、公开选调的范围
全省州(市)及以下各级党政机关在职在编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三、公开选调的资格条件
(一)选调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学习、积极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
2. 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经济类或文史类专业毕业,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或具备国民教育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经济类或文史类专业毕业,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
3. 担任正科级及以下职级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6月17日后出生);
4. 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有5年以上的机关工作经历;具有国民教育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应有3年以上的机关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13年6月17日),且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等次;
5. 具备胜任选调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 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处理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其它不宜办理转任情形的。
四、公开选调的程序
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统一考试、考察与体检、确定拟选调人员、公示和办理选调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公开报名
1. 报名要求: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在单位同意的前提下,如实完整填写《云南省人民政府研究室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
2. 报名时需提供的相关个人材料:报名登记表、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原件,并提交以上材料清晰复印件1份,及近期免冠大一寸彩色照片5张(其中2张贴在报名表上,其余请在照片背面填写本人姓名)。报名登记表由所在单位填写意见并加盖公章,所有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相符合”并加盖单位公章。
3. 报名时间:2013年6月17日—7月12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
4. 报名办法:我室在全省各州市设立报名点,昆明地区报考人员到云南省人民政府研究室人事处报名(昆明市五华山省政府办公大楼611室);其他州(市)报考人员可到我室委托的所在州(市)政府研究室(发展研究中心)报名,也可直接到云南省人民政府研究室人事处报名。
(二)资格审查
各州(市)政府研究室(发展研究中心)对报考人员材料进行资格初审,汇总后于2013年7月17日前报云南省人民政府研究室。
云南省人民政府研究室于2013年7月18~19日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在各州(市)政府研究室(发展研究中心)报名的人员须在此期间携带所有报名材料原件,到我室人事处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名单在云南省人民政府研究室网站公示5天(2013年7月22日至26日)。公示期满后,对无异议的报考人员准予报考,并发放准考证,发放准考证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选调人数与符合报名条件人数的比例达到1:5以上才能开考,达不到1:5时,相应减少选调人数。
(三)统一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报考人员的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1. 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应具备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能力,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时间、地点在发放准考证时通知。笔试成绩在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云南省人民政府研究室网站公布。
2. 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实际工作能力和分析解决问题能力。根据笔试成绩按每个选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与体检
考察工作由省政府研究室组织实施,对预选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根据考试人员的总成绩,按岗位选调人数1:2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考察人选。若考察人选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考察。若考察人选出现自动弃权者,则从进入选调岗位的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
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弃权。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公示和办理选调手续
省政府研究室根据考试成绩、考察情况、体检结果,择优提出拟选调人员名单,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后,在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云南省人民政府研究室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有关程序办理选调手续。
五、纪律与监督
(一)严禁弄虚作假,对违反选调纪律和要求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公开选调工作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公开选调的有关信息通过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云南省人民政府研究室网站(http://xxgk.yn.gov.cn/zys)向社会发布。
本公告由云南省人民政府研究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71-63631684、63646403(省政府研究室人事处)
监督电话:0871-63627271(省政府研究室机关纪委)
0871-63635257(省人社厅人力资源市场处)
云南省人民政府研究室
2013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