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乌当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乌府办〔2013〕28号)要求,为促进我区北部乡镇教育均衡发展,决定将羊昌中学、新场中学、百宜中学进行整合,在羊昌中学的基础上建立乌当三中(寄宿制)。为使新建立的乌当三中真正发挥教育先锋作用,本着选优配强的原则,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区委决定,公推竞岗乌当三中校长(副校长)。现公告如下:
一、公推竞岗的职位
本次公推竞岗职位为:乌当三中校长1名、副校长3名。
二、时间安排
2013年6月27日开始。
三、公推竞岗范围
(一)校长职位报名范围
区直属中小学(乌当中学、乌当二中、新九学校、民职中、新天学校及教培中心)副校长(副主任)。
(二)副校长职位报名范围
区直属中小学(乌当中学、乌当二中、新九学校、民职中、新天学校及教培中心)中层干部或具有中学中级以上职称的教师;各乡镇中学校长、副校长或具有中学中级以上职称的中学教师,各校委会主任。
四、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备《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党政领导干部的基本条件;
2.符合《全国中小学校长任职条件和岗位要求》中的相关规定;
3.政治素质好、为人师表,严谨治学、精心育人,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
4.熟悉国家基础教育的法规和方针,了解教育发展与改革的动态,掌握学校管理的基本规律、技术、手段和方法;
5.具有指导教师提高业务水平、改进教学以及制定学校教育教学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等工作能力。
(二)任职要求
1.校长职位:
(1)年龄在45周岁以下(出生年龄以干部人事档案为准,年龄计算到2013年7月31日);
(2)应当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担任副科级职务2年以上;
(4)从事教育工作3年以上工龄(工龄时间计算到2013年7月31日),具有副高级职称;
(5)近三年年度考核(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6)身体健康。
2.副校长职位:
(1)年龄在45周岁以下(出生年龄以干部人事档案为准,年龄计算到2013年7月31日);
(2)应当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从事教育工作3年以上工龄(工龄时间计算到2013年7月31日),具有中学中级以上职称;
(4)近三年年度考核(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5)身体健康。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其报名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内的;
3.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4.近三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情况的,以及其他在规定期限内不能提任的;
5.未转正试用期人员。
五、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6月27日(星期四)9:00—6月29日(星期六)17:00。
2.报名、组织推荐及资格审查
(1)个人报名
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每个报考者限报一个职位。报考者持下列报名资料到乌当区委组织部干部科报名:
报名表(一式两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从事教育工作证明(报校长职位的,还需提供初任副科级职位证明)、近三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符合所报职位相关要求的证明材料(除报名表外,以上材料一式一份),二寸蓝底近照电子版。
(2)组织推荐
各相关单位及学校根据个人报名情况,可组织推荐本单位优秀干部中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将推荐人选报区委组织部干部科,并附带其相关报名材料。
(3)资格审查
由区公推竞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职位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公推竞岗工作全过程,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参加公推竞岗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二)公开推荐
召开公开推荐大会,对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人选按小于或等于1:3的比例进行差额民主推荐。根据民主推荐的票数,从高到低,按照职位1:3的比例,提出人选进入下一轮推荐,并报区公推竞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若最后一名出现并列的,一同进入下一轮推荐。
(三)陈述推荐
1.陈述方式
确定的陈述人须参加竞职陈述。抽签确定个人竞职陈述顺序,每人陈述时间不超过10分钟,陈述结束后立即进行民主推荐。
2.民主推荐
民主推荐采取书面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的形式,从陈述人选中推荐有关职位差额人选考察对象。根据民主推荐情况,按权重计分办法由高到低排列,按照1:2的比例确定比较人选考察对象进行差额考察。若最后一名出现并列的,以第一次推荐得票情况加上第二次推荐得票情况高的进入考察。若仍然并列,则一同进入考察。
(四)组织考察
区公推竞岗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产生比较人选考察对象情况,组织考察组,对比较人选考察对象进行考察。采取发布考察预告、个别谈话、“双向测评”、“辛苦指数”测评和征求意见等方式全面考察比较人选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尤其是思想政治素质、统筹协调能力、执行力、工作实绩、群众观念、公众形象、干部群众公认度、八小时以外活动,以及是否存在拉票等情况。同时,征求纪委、检察院、审计、计生、国土、综治等部门意见。
如比较人选考察对象在差额考察过程中出现重大违纪违法等情况,不适宜提拔任用的,经区公推竞岗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顺延进行递补。
(五)党委讨论决定
区公推竞岗工作领导小组听取考察情况汇报,从考察对象中确定校长、副校长比较人选提交区委常委会议进行差额票决。
(六)公示和办理任职手续
区委常委会决定任用的人选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按有关规定办理任职手续,并向社会统一公告公推竞岗结果。
任职人选在试用期间,享受相应职务的待遇。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在职位所在单位按试任前职务层次安排工作,不再保留试用期间的待遇。
本公告由乌当三中校长(副校长)公推竞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6402977 6402686
监督电话:6402506 6402881
附件:
《乌当三中校长(副校长)公推竞岗各类报名表.doc》来源于乌当区政府门户网,最近更新2013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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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当三中校长(副校长)公推竞岗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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