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法院队伍建设,优化审判力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的有关规定,经主管部门批准,面向全国公开选调法官。现将具体事项公布如下:
一、选调原则及方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笔试、面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选调。
二、选调范围
全国法院系统在职法官、检察院系统在职检察官、公安系统在职警察。
三、选调职位及人数
法官10名。
四、选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热爱审判事业;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强的审判业务能力与一定的文字综合能力;
(三)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法律职业资格A类证书;
(四)从事法律工作3年以上;
(五)年龄35周岁以下(1978年6月1日以后出生);
(六)身体健康;
(七)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以上;
(八)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报名参加选调:
1、曾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选调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13年7月24日止。
2、报名方法及地点: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相结合的方法。现场报名者应持相关材料到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组织人事处报名;网上报名者将报名表填写后用电子邮件发送至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邮箱(邮箱地址:ahhnfyzzb@126.com;网上提交的照片须为jpg格式)。
3、报名时应提交的资料:
(1)自荐材料(含本人基本情况、工作简历、主要工作成果、受表彰情况和联系方式);
(2)《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选调法官报名表》;
(3)身份证、工作证复印件;
(4)学历(学位)证书、法律职业资格A类证书复印件;
(5)获得表彰奖励证书复印件或有效证明材料;
(6)其他可反映本人能力和业绩的材料;
(7)近期1寸免冠彩照5张。
上述资料,网上报名者可先提供有关材料复印件,传真或邮寄至(报名时间以寄出时邮戳为准)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组织人事处。
4、报名人员应对填表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因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本人资格审查及考试的,责任自负。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集中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符合选调条件者,通知笔试。选调职位与符合报考条件人数比例低于1:3,将削减或取消选调职位。
(三)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对法律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特别是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试卷按100分计算成绩。
(四)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得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如有考生事先明确表示放弃面试资格的,可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按100分计算成绩。
(五)考察
根据笔试、面试成绩,按照4:6的比例合成确定综合成绩。依照选调职位名额和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差额确定考察人选。考察由选调工作办公室组织进行,主要对人选的德、能、勤、绩、廉等进行全面考察。对从事审判工作经验丰富、历经多岗位锻炼的人员优先考虑;对近三年在地市级以上刊物发表过法学论文,在省级以上法学论文评比中获奖的或有较强调研能力的报考者优先考虑。由于考察对象本人及所在单位原因,致考察工作无法正常进行的,取消考察对象的选调资格。如因考察不合格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不同意调动产生空缺的,可按照考生总成绩依次递补确定考察人选。
(六)体检
根据考察情况,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选调工作办公室组织实施,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根据考察情况依次递补。
(七)公示
对拟选调的人选在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间,如有提出异议,经查实有不符合选调条件的,取消选调资格,空缺职位可根据考察情况依次递补。
(八)办理手续
公示期满后,符合选调条件的,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认真受理群众检举、申诉和控告,并按照管理权限妥善处理。
七、其他事项
邮编:232001
联系方式:淮南市田家庵区洞山中路38号 安徽省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
联系人:吕强
联系电话:0554-6612013
传真:0554-6612013
监督电话:0554-6612010
2013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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