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川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川县改革和完善基层农业综合服务机构管理体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江政发[2008]67号)、江川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核定江川县畜牧兽医局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编制的通知》(江机编发[2008]20号)的文件精神,特制订以下选聘办法:
一、对象范围:属江川县畜牧兽医局在职在编人员。
二、岗位及职数:
江川县动物卫生监督所7名,江川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9名,江川县畜禽改良站3名,江川县大街畜牧兽医站4名,江川县江城畜牧兽医站4名,江川县前卫畜牧兽医站4名,江川县九溪畜牧兽医站3名,江川县路居畜牧兽医站3名,江川县雄关畜牧兽医站2名,江川县安化畜牧兽医站2名。
三、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社会主义;
2、具备选聘岗位的专业技术,热爱畜牧事业;
3、遵纪守法,坚持原则,作风正派,清正廉洁,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
(一)报名时间:2009年8月3日上午8:30时至下午17:00时,逾期不予报名。
(二)报名地点:江川县畜牧兽医局办公室。
(三)报名相关事项:本着自愿的原则,选择岗位,每人选报1—2个岗位。
五、聘用办法
江川县畜牧兽医局所属事业单位负责人根据报名情况按照岗位职数聘用工作人员,报经江川县畜牧兽医局审核同意。未被聘用的人员工作岗位,由江川县畜牧兽医局统筹安排。
六、本次聘用工作在江川县改革和完善基层农业综合服务机构管理体制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江川县人事劳动局、江川县畜牧兽医局组织实施,在人大、政协、监察部门的直接监督下进行。
七、未尽事宜,由江川县人事劳动局、江川县畜牧兽医局负责解释。
江川县人事劳动局
江川县畜牧兽医局
二00九年七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