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川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川县改革和完善基层农业综合服务机构管理体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江政发[2008]67号)、江川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核定江川县畜牧兽医局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编制的通知》(江机编发[2008]20号)的文件精神,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真正把思想好、作风正、业务强、技术精、有管理能力、能团结同志、素质高的人员,选拔到工作岗位上。本着“大稳定、小调整”的原则,确保人人有岗位。通过能上能下的选人用人机制,不断推进制度创新、管理创新和工作创新,促进我县畜牧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二、人员选聘
(一)江川县畜牧兽医局局机关人员的选聘
1、选聘职数及条件
(1)按江机编发[2008]20号文件精神,本次选聘江川县畜牧兽医局机关工作人员7名。
(2)岗位条件:
A、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社会主义;
B、具备选聘岗位的专业技术,热爱畜牧事业;
C、遵纪守法,坚持原则,作风正派,清正廉洁,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D、具有中专及其以上学历。
2、选聘程序
(1)公开报名。江川县畜牧兽医局符合条件的在职在编人员(工勤人员除外),本着自愿的原则,结合自身工作实际,于2009年7月23日下午14:30时至2009年7月24日下午17:00时到江川县畜牧兽医局办公室填写《江川县畜牧兽医局局机关工作人员选聘报名表》。逾期不自愿报名参加者,作自动放弃处理。若报名人数按岗位职数未达到2:1比例要求,笔试后全部进入面试;若报名人数少于岗位职数,由江川县畜牧兽医局组织考察后聘用。
(2)资格审查。根据岗位选聘条件,由江川县畜牧兽医局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符合要求的报名人员名单,张榜公布。
(3)组织考试:
A、笔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考试内容为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列,以岗位职数2:1的比例进入面试。
笔试时间:2009年7月28日上午8:30时-10:30时。
笔试地点:江川县人才劳动力市场三楼培训教室。
考生请于2009年7月27日到下午16:00时前江川县畜牧兽医局领取准考证。
B、面试。根据有关规定,抽调相关人员组成考评组,进行面试评分。
(4)考生综合成绩的计算: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加权为考生综合成绩即:综合成绩=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50%。
(5)选聘。根据笔试、面试考试的综合成绩,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按应聘者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选聘。
(6)公示。对确定的聘用人员张榜公示,并办理聘用手续。
(二)江川县畜牧兽医局所属事业单位负责人的选聘
江川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所长、江川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江川县畜禽改良站站长及大街、江城、前卫、九溪、路居、雄关、安化畜牧兽医站站长,由江川县畜牧兽医局研究聘用。
(三)江川县畜牧兽医局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聘用
1、岗位职数。
江川县动物卫生监督所7名;
江川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9名;
江川县畜禽改良站3名;
江川县大街畜牧兽医站4名;江川县江城畜牧兽医站4名;江川县前卫畜牧兽医站4名;江川县九溪畜牧兽医站3名;江川县路居畜牧兽医站3名;江川县雄关畜牧兽医站2名;江川县安化畜牧兽医站2名。
2、公开报名。江川县畜牧兽医局在职在编人员,本着自愿的原则,选择岗位,每人选报1—2个岗位,于2009年8月3日上午8:30时至下午17:00时,到江川县畜牧兽医局办公室填写《江川县畜牧兽医局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逾期不自愿报名者,岗位由单位安排。
3、聘任。江川县畜牧兽医局所属事业单位负责人根据报名情况按照岗位职数聘用工作人员,报经江川县畜牧兽医局审核同意。未被聘用的人员工作岗位,由江川县畜牧兽医局统筹安排。
三、领导机构
在江川县改革和完善基层农业综合服务机构管理体制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江川县畜牧兽医局负责选聘工作的组织实施。
江川县畜牧兽医局全体干部职工要充分认识这次选聘工作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党性,顾全大局,积极参与选聘。
本实施方案由江川县人事劳动局、江川县畜牧兽医局负责解释。
江川县人事劳动局
江川县畜牧兽医局
二00九年七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