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高校大学生和毕业生入伍服义务兵役是国务院、中央军委做出的一项重要决策,对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促进青年学生成长成才具有重要意义。为了认真贯彻执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征兵工作的意见》(黑政发[2011]8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征集高校在校大学生和毕业生入伍工作,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现制定我校2013年征兵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今年预征兵工作,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国防法》、《兵役法》、《国防教育法》和国务院、中央军委征兵命令为依据,以弘扬爱国主义和革命英雄主义为主题,通过开展强有力的征兵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动员全校师生关心和支持,教育广大青年学生牢固树立依法履行兵役义务的责任感、光荣感和使命感,引导广大在校生、应届毕业生踊跃报名,积极应征。
二、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我校大学生入伍征集工作长效机制
我校高度重视大学生入伍征集工作,学校加强领导,确保征集大学生入伍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把征并工作纳入学校“一把手”工程,成立学校征兵工作领导小组,指定由校武装部牵头,由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宣传部、学生资助中心等部门协同配合。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保证每件事、每个环节,都有要求、有落实。主动和松北区武装部、道里区武装部沟通联系,积极配合,明确职责,做好对接,抓好工作推进落实。学校成立征兵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征兵办公室,负责具体征兵工作。
哈尔滨商业大学征兵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刘德权 曲振涛
副组长:李秉治 杨殿军
成员:韩国纲 冉庆国 白云龙 赵炎 李德学 高颖
贾妮燕 郑德权
征兵办公室主任:王亮
成员:张永新 赵永哲 石晶
三、加强教育引导,构建宣传体系
加强征兵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注重把宣传教育内容从《国防法》、《兵役法》向新调整的优待标准、大学生入伍优惠政策、体检政审新标准等政策法规拓展,激发我校毕业生和在校生参军积极性。
我校采取多种形式,调动各方宣传资源,大力开展征兵宣传和国防教育活动,组织毕业生和在校生参加入伍政策网上咨询、专题讲座、等,利用学校网站、校广播站、海报、宣传条幅等,多角度、立体式、全方位地营造“当兵是义务、当兵很光荣、当兵能成才”的良好氛围。要积极宣传近年来国家、军队和各级政府出台的鼓励大学生参军入伍的优惠政策,特别是对大学生服役期间作为基层工作经历、大学生士兵考学提干、补偿学费代偿助学贷款等与大学生切身利益紧密相联系的重要政策,要客观、完整、准确地向大学生讲清楚说明白,帮助他们算清“政治账”、“经济账”、和“成长账”,激发大学生参军入伍的内在动力。
四、明确具体分工,完善工作机制,做好后续服务
大学毕业生、在校生征兵工作由武装部负责具体工作,包括制定征兵工作方案;工作计划推进表;征兵宣传条幅(A区、B区、C区、南校区)的悬挂;征兵宣传海报在各学区食堂、学生寝室、图书馆、教学楼张贴;进行征兵宣传工作,在学校开展大学生入伍有关政策宣传、咨询;利用校园广播站宣传征兵优抚政策;组织并辅导学生进行网上报名;对学生在校期间表现和文化程度、享受补偿代偿条件和具体金额等信息进行预审;完成网上信息审核和确认,学生资助中心负责报名参军学生的学费补偿金额及贷款代偿金额确定;财务处负责参军学生已交学费的认定工作;学生处负责参军学生的学籍工作;招生就业指导中心负责毕业生的参军派遣工作;网络中心负责征兵有关政策网络维护,并保证有关征兵政策、文件要置顶;宣传部负责征兵工作对外宣传报导工作。
校征兵办公室要精心组织策划,各部门协同配合,抓住关键环节做工作,共同开展对学生的宣传教育、组织动员、协调配合、后续服务等各方面工作,对2013届应届毕业生和在校生的应征工作,有针对性的做好工作,充分调动他们的参军积极性。
哈尔滨商业大学武装部
哈尔滨商业大学2013年夏季征兵工作推进表
时间 | 工作内容 | 已完成 |
第一阶段(组织准备)2013年6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 | 1、组织召开2013年征兵工作会议,传达贯彻征兵工作会议精神。 2、开展征兵宣传工作。(1)校园广播站宣传优抚政策。(2)校园网刊登征兵政策、优抚金额对照表。(3)优抚政策制成海报张贴于教学楼、寝室、食堂等重点区域,校内主要路段悬挂预征宣传标语、条幅。 3、6月30日前,学生到校征兵办公室报名。组4、7月10日前,征兵办公室组织学生进行网上报名。组织学生登陆征兵报名系统,在线填写、打印《报名参军登记表》和《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在校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 | 1、征兵宣传条幅A区、B区、C区、南校区已悬挂完成,共12条。 2、征兵宣传海报在各学区食堂、学生寝室、图书馆、教学楼已张贴完成。 3、在学生中已开展大学生入伍有关政策宣传、咨询。 4、已在北校区(6月24日)、南校区(6月25日)与松北区武装部、道里区武装部分别开展大学生征兵现场宣传、咨询活动,并散发宣传传单。 |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2013年7月1日至8月31日 | 1、对学生在校期间表现和文化程度、是否具备毕业资格、享受补偿代偿条件和具体金额等信息进行预审,完成网上信息审核和确认。 2、组织学生参加征兵体检(具体体检时间由征兵办公室通知、组织学生参加)、政审工作。 3、确定参军学生,完成校内审批手续。 | 校征兵办公室地点: A区体育馆105室电话:84892096 联系人:王亮 |
第三阶段(阶段工作总结)2013年9月1日至2013年9月12日 | 1、为确定预征对象发放《报名参军登记表》、《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申请表》。 2、为参军学生开欢送会 3、统计上报预征兵数量情况,进行征兵工作总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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