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教育局、报考我市2013年第一阶段“特岗”计划岗位的考生:
为确保我市招聘的“特岗教师”按时到岗并顺利开展工作,根据省、市招聘文件精神,现将我市2013年第一阶段“特岗教师”招聘岗前培训及报到上岗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岗前培训
(一)培训对象:2013年我市第一阶段“特岗教师”招聘录取并已签约的所有考生。
(二)培训时间:2013年7月8日全天
(三)培训地点:毕节学院体育馆
(四)培训课程及具体时间(见附件)。
(五)培训纪律要求
1.请各县(区)教育局工作人员按时参加,做好本县(区)2013年第一阶段新招聘的“特岗”教师培训的组织和管理、服务工作,确保所有签约教师及时到场参加培训。
2.各位参加培训的教师务必在上课开始前30分钟入场,在培训中,严格遵守会场纪律,认真听讲,尊重授课专家。不高声喧哗、交头接耳,不在会场内接打手机,不随意走动,严禁吸烟。
3.培训结束后,新“特岗”教师向本县(区)教育局工作人员领取《毕节市2013年“特岗教师”岗前培训合格报到证》。
4.各培训对象无特殊情况不得缺席,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培训者,必须提前写出假条,交本县(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培训的工作人员。
5.已签约,无故不参加培训者视为放弃录取资格,各县(区)教育局可根据所签协议追究责任。
二、报到上岗
(一)报到时间:8月26至27日。
(二)工作要求和相关事宜
1.具体报到地点及相关事宜参见近期毕节教育网上公布的各县(区)报到须知,新“特岗”教师报到时向各县(区)教育局提交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的复印件、报名表和不低于800字的培训心得体会各一份,各县(区)教育局要结合实际合理安排好接待工作。
2.各县(区)教育局要高度重视新“特岗”教师报到上岗工作,对本县(区)特岗教师的报到和到校上岗、安置等作好统筹安排,结合具体实际尽可能帮助解决新“特岗”教师上岗后生活和工作上的困难。
3.各县(区)教育局应对本县(区)“特岗”教师的报到、上岗等做好指导、服务工作,使每位报到后的“特岗”教师平安、顺利抵达签约学校。
4.各“特岗”教师要以人民教师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尽快适应新的工作和生活环境,积极投入教育教学工作,服从本县(区)和学校的管理,创造优秀的工作业绩,为我市乡村教育的发展贡献力量。
附件:毕节市2013年“特岗教师”招聘第一阶段岗前培训课程表
毕节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3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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