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云南省2009年公务员录用考试报名期间对州市以上机关空缺计划进行调整及对基层公务员补充报名的通知
注意:原已报考其他岗位的基层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修改报考岗位时,因报名费用不同,需重新交费,原交费用将随后退回原交费的银行卡上。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云厅字[2008]12号《云南省州市以上机关从基层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试行办法》规定,今年我省州市以上机关已从今年的公务员招考计划中划出20%的职位,专门用于从基层机关中考试录用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根据前期报名情况,为了进一步加大基层公务员报考州市以上机关职位的工作力度,经研究决定,将州市以上机关26个空缺岗位的招考计划全部调整为面向基层机关公务员进行招考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州市以上机关无人报考或报名人数未达开考比例的岗位,全部调整为定向招考县及县以下机关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并对报考条件予以适当放宽,如:原计划中学历要求为硕士的调整为普通高校本科以上毕业生,专业需求、政治面貌、外语级别要求、职称要求、性别限制(人民警察岗位除外)予以取消,“其他招考条件”仅对人民警察岗位进行特殊要求,具体计划见附表。
二、8月1至8月3日开放报名系统,对这26个岗位补充报名,全省县及县以下符合招考条件的基层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可以报考,网上交费截止到8月3日24:00。原已报考其他岗位的基层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也可以修改报考岗位,具体改报办法请查阅云南省人事人才网(www.ynrs.gov.cn)、云南考试网(www.ynrsksw.cn)的相关通知。
三、为防止恶意报名,在此次报名期间不公布报名情况,最终报名数据于8月4日予以公示。
特此通知。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二○○九年七月二十八日
注意:原已报考其他岗位的基层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修改报考岗位时,因报名费用不同,需重新交费,原交费用将随后退回原交费的银行卡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