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继承和弘扬蒙医药学事业,促进蒙医事业大发展,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公开招聘旗蒙医院管理人员。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参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等有关制度,现将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眼于建立科学的蒙医管理人才竞争性选拔机制,进一步优化人员结构,提升干部素质。通过公开招聘、择优录用的方式,选拔政治素质过硬、热爱蒙医事业、熟悉蒙医业务、精通蒙医管理的领导人才,为率先全面建成牧区小康社会提供人才保障。
(二)招聘原则
1.党管干部原则;
2.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3.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4.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5.民主集中制原则;
6.依法办事原则;
7.人岗相适、人尽其才的原则。
二、招聘职位及名额
新巴尔虎右旗蒙医院院长1名,副院长3名。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
呼伦贝尔市范围内从事医疗卫生工作,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须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六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蒙医专业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和大专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
2.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和大专以上学历的护理人员,身体健康的,可以报考副院长职位;
3.院长岗位年龄要求在50岁以下(1963年7月1日后出生),从事蒙医工作20年以上或具有医务管理经验10年以上者年龄可适当放宽到55岁(1958年7月1日后出生);副院长岗位年龄要求在45岁以下(1968年7月1日后出生);
4.同等条件下,曾担任基层卫生院院长或旗县级蒙医院中层管理人员及以上职务并取得突出成绩者优先。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内的;
(3)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4)年度考核有不称职等次的;
(5)不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身体条件的;
(6)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四、招聘步骤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7月19日至2013年7月26日
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新巴尔虎右旗委组织部干部科
3.报名要求:
(1)报考人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职称证、执业医师证、任职文件、荣誉证书、发表论文、工作成绩印证材料等原件和复印件2份,近期2寸蓝底彩色免冠照片6张。报考人员对提供的证件及所填表格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在招聘过程中及招聘后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取消其资格。
(2)报考人员须填写《新右旗公开招聘蒙医院管理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
(3)报考人员须交报名费200元,面试入围者须另交面试费200元。
(二)笔试
笔试委托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考评中心进行,总分为100分。内容为领导干部应具备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方法和专业知识及运用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其中,卫生政策管理和卫生专业知识所占比例不少于60%。笔试须用汉语答卷,采取闭卷形式进行。
报考人数与应招聘人数的比例达到5∶1后方可开考,未到达规定比例减少招聘名额。笔试结束后,按面试人员与招聘名额3: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成绩公示3天;公示期内,出现被取消资格的可依次递补。
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面试委托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考评中心进行,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卫生事业单位管理和卫生专业知识及聘任后的工作思路等,总分为100分。面试采用现场作答方式。
根据笔试、面试成绩加权统计总成绩,并填写总成绩表。笔试、面试、总成绩公示3天;公示期内,出现被取消资格的可依次递补。面试工作遇有其它特殊情况,报旗公开招聘蒙医院管理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五、聘用人员的责、权、利
1.对竞聘上岗的院长、副院长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或未完成责任目标的,免去其职务,不予签订聘用合同,视情况另行安排工作。
2.聘任院长、副院长职务后,工资待遇实行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加院班子集体年终奖,以当年医院业务收入纯利润的15%作为年终奖金数额,总额不超过15万。不在本地工作的被聘任人员,可由组织、人事部门办理调动手续,人事关系调入新右旗。
3.被聘任人员办理聘任手续后,任期内实行院长负责制和全员聘用制,聘用制的范围仅限于单位现有在编职工,要认真做好未聘人员的安置工作。
4.建立领导班子任期目标责任制,与主管部门签定任期目标责任状,进一步加强医院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提升医疗服务水平,转变工作作风,制定医院中长期发展规划,重点加强专业人才选拔、培养工作。
5.以2012年业务收入为基数,年业务收入增长幅度不能低于30%,三年内业务收入翻番、服务人次翻番。
六、组织领导
公开招聘工作在旗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成立旗公开招聘蒙医院管理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旗委组织部,负责公开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旗公开招聘蒙医院管理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将及时通过新闻媒体发布公开招聘信息。
七、纪律监督
旗纪委对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应聘者要正确对待竞争,不准弄虚作假,搞拉票等非组织活动。有关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准泄漏考试、考察和领导小组讨论情况,以上违规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八、本公告由旗公开招聘蒙医院管理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九、咨询电话:6401725;监督电话:6401184
新巴尔虎右旗公开招聘蒙医院
管理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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