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国务院、中央军委通知精神,现就中卫市2013年夏季征兵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兵时间
从今年起,征兵时间统一由冬季调整为夏秋季,即每年7、8月份开始征兵,9月1日批准入伍。
(二)征集对象和范围
应征男青年,以普通高中、高职高专和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为重点,同等条件下,优先征集学历高的青年和应届毕业生,特别是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入伍。征集的青年应具备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
应征女青年,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具体详情见2013年宁夏回族自治区女兵公开征集公告。
(三)征集年龄
男青年为2013年9月30日前年满18至2O周岁,高中毕业文化程度青年可放宽到21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放宽到22周岁,高职(专科)毕业生可放宽到23周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周岁。
女青年为2013年年满18至19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放宽到2O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可放宽到22周岁。
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年满17周岁的高中应届毕业生入伍。
(四)征集条件
政治条件,按照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2004年10月9日公布的《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
体格条件,按照国防部2003年9月1日公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
(五)征集办法
适龄青年应当在本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应征,经政治审查、体格检查合格并符合其他征集条件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
(六)报名方式
适龄男青年应征报名需前往户口所在地乡、镇、街道办事处人民武装部登记报名,也可直接前往区(县)人民武装部登记报名。其中,普通高中、高职高专、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报名需前往所在院校就业指导部门登记报名,并登陆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zbbm.chsi.com.cn/),填写报名信息。初选预征对象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应征毕业生网上报名登记表》、《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存根》等相应资料,前往户口所在地兵役机关应征报名。
(七)联系方式
兵役征集有关具体情况,请向各级征兵办公室咨询。中卫市征兵办公室电话:0955-7067600、0955-7067607。海原县征兵办公室电话:0955-4016531、中宁县征兵办公室电话:0955-5021306、沙坡头区征兵办公室电话:0955-7037274。
中卫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二○一三年七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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