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我市《关于开展市级机关面向基层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的实施意见》(津党组发[2011]12号),进一步优化市级机关公务员队伍的来源结构和经历结构,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务员局决定开展我市2013年市级机关面向基层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以下简称公开遴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遴选的对象和资格条件
(一)公开遴选的对象
各区县级以下机关、市级机关垂直管理单位中,在本市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
(二)报考人员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政治、业务素质,工作能力强,实绩突出。
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主要指在区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曾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3.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人员)工作经历,且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工作经历年限截止时间为2013年9月30日。
4.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任职经历。报考正科级职位的,应现担任正科级职务;报考副科级职位的,应现担任副科级职务;报考科员职位的,应现担任科员职务。
5.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及学士以上学位。
6.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即1972年7月以后(不含7月)出生。
7.身体健康。
8.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公开遴选职位表》,遴选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遴选: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开遴选的职位
本次公开遴选的职位为市级机关正科级以下职位,共计76个。具体职位详见《公开遴选职位表》。报考人员从2013年7月30日起,登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网址:http://www.tj.lss.gov.cn)。
三、公开遴选的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报名时间为2013年8月2日8:00至8月7日18:00。
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登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点击“公开遴选公务员”进入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注册,设置个人密码,填写详细信息。用户名和个人密码是查询资格审查结果、下载打印准考证、下载《公开遴选报名推荐表》等事项的依据,报考人员务必牢记。报考人员通过报名系统上传近期1寸或1寸半免冠正面证件照(上传的照片要符合系统规定,清晰、无变形,20kb以内)。
2.资格审查。各遴选机关在网上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2013年8月2日8:00至8月8日16:00期间,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系统查看资格审查结果。经资格审查合格参加笔试的人数与遴选职位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5:1。确有困难的,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或调整、取消该职位的遴选计划。未开考职位的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可改报其他职位。
改报时间为2013年8月9日9:00至16:00。
报名和资格审查结束后,市公务员主管部门适时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笔试通知。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可于8月14日起至8月18日开考前,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A4纸)。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遴选全过程,报考人员必须实事求是填写个人信息,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遴选资格,并通报所在单位。
(二)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考试范围以《公开遴选笔试考试大纲》为准。笔试采用闭卷方式,满分100分,主要测试应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2.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13年8月18日(周日)上午9:00—11:30,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
3.成绩查询。2013年8月23日8:00以后,报考人员可登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看笔试成绩。
4.确定面试人选。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与遴选职位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确有困难的,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但一般不得等额面试。
(三)面试
1.面试公告。8月23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面试公告,通知面试及资格复审有关事项。
2.资格复审。8月29日前,各遴选机关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由遴选机关另行通知。复审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公务员(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其他与报考资格要求有关的证明和经任免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盖章的《公开遴选报名推荐表》等。
资格复审时,面试人选需向遴选机关提交本人近2年的工作业绩报告(一式8份,连同电子版),字数在2000字以内。业绩报告须经单位审核盖章。
资格复审合格的,由遴选机关下达面试通知书;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面试人选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3.面试形式。面试注重对应考人员能力素质和职位适应程度等方面的考察了解,由各遴选机关组织实施。面试一般为结构化面谈。除结构化面谈外,遴选机关可自行组织无领导小组讨论、专业测试等其他形式测试,详见《公开遴选职位表》。
4.面试时间和地点。结构化面谈时间为2013年8月31日(周六),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遴选机关自行组织的其他测试应于9月1日(周日)前完成,由各遴选机关自行安排。
5.考试成绩计算。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如果不组织其他形式测试,则结构化面谈成绩即为面试成绩。组织其他形式测试的,结构化面谈成绩占面试成绩的70%,其他测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30%。结构化面谈设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考试总成绩的50%。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察人选,考察人选与遴选职位数的比例一般为2:1。考试总成绩和考察人选将于9月上旬公布,报考人员可登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看考试总成绩。
(四)组织考察
考察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业绩公示等形式,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报考者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要积极配合,客观真实地反映其实际情况。
(五)公示和任职
根据考察结果,经遴选机关党委(党组)集体讨论,择优确定拟遴选人选,并分别在所在单位和遴选机关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接到反映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调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任职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调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任职;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任职,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任职。如经研究无合适人选的,该职位可以空缺。
政策咨询电话:市委组织部83609410
市公务员局83606074
网站咨询电话:23314295
考务咨询电话:12333
监督举报电话:12380、23030853
中共天津市委组织部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天津市公务员局
2013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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