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湘人社发[2011]45号)以及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湘潭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试行)》(潭人社发〔2012〕63号)精神,现就湘潭市房产管理局2013年度公开招聘直属事业单位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与岗位
根据《湘潭市市直事业单位2013年增人计划核定表》,本次共公开招聘6名工作人员。具体招聘计划与岗位见《2013年湘潭市房产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详情可查询湘潭人事考试网(www.xtrsks.gov.cn)和湘潭房产网(www.0732fc.com)。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身体健康;
5.具有拟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6.热心房产工作;
7.学历、年龄及岗位所需要的其他具体资格条件要求(详见附件1)。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三、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8月9日至2013年8月16日。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考者登陆湘潭人事考试网(www.xtrsks.gov.cn)报名。
3.报名要求:每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多报无效。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所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并在网上如实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如因个人错报、信息填写不实或有误,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4.报名费: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每人每科收取50元报名考务费。
四、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在面试前进行资格审查(报考者须携带毕业证原件、学位证原件、身份证原件及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在湘潭人事考试网(www.xtrsks.gov.cn)和湘潭房产网(www.0732fc.com)予以公示,同时以电话方式通知应聘者。
五、考试
1.开考比例:岗位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的比例不低于5:1。达不到开考比例,经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相应取消该招聘计划。
2.考试方法:
笔试: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公共基础知识主要测查马克思主义理论、法律、行政管理、时事政治、公文写作与处理等内容。专业知识测查内容根据岗位专业测试要求拟定。两科满分各为100分,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准考证由考生于8月21日开始在网上自行下载打印。
面试:根据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与招聘计划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达不到3:1的,经市人社局批准可放宽至2:1,如达不到2:1则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面试主要测评应聘者的专业知识、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满分为100分。
成绩合成:
笔试成绩=公共基础成绩×30%+专业成绩×70%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所有成绩均计算至小数点后两位数。笔试成绩相同的,以专业成绩确定排名顺序。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笔试、面试成绩将在湘潭人事考试网(www.xtrsks.gov.cn)和湘潭房产网(www.0732fc.com)进行公布。
六、体检与考核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国家公务员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核,考核工作参照《湖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试行办法》执行。有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其他原因不能受聘者,按应聘同一岗位人员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七、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核结果,经湘潭市房产管理局2013年度单独组考公开招聘直属事业单位人员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由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再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湘潭人事考试网(www.xtrsks.gov.cn)和湘潭房产网(www.0732fc.com)公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期满,对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用人单位按规定和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九、工作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在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和监管下进行,接受湘潭市纪委(监察局)全程监督。招聘工作中如发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泄露机密等行为,将严肃查处。
十、本次招聘政策和有关问题由湘潭市房产管理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31-58263548
2013年湘潭市房产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表
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湘潭市房产管理局
2013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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